投资界(ID:pedaily2012)4月18日消息,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设立规模20亿元的数字经济子基金,统筹现有的主导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对产业联盟(平台)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为不断增强我市数字经济竞争力,扶持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我市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措施在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数字化支撑和服务能力、大力引进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构建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等六个方面,制定了15条扶持措施。其中,在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和专项资金方面,设立规模20亿元的数字经济子基金,统筹现有的主导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在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入驻方面,对数字经济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给予相应奖补;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业联盟(平台)等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对产业联盟(平台)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为使措施更加精准和符合我市实际,确实能对数字经济企业起到激励促进作用,带动全市数字经济的发展,我委在制定措施过程中参考了河北省和全国先进地区有关政策,多次征求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的意见,多次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该措施旨在优化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生态,为我市打造“中国数字新城”,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该措施将与《石家庄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石政发〔2020〕1号)以及2021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一起,形成数字经济方面的规划政策体系,为我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