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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工作室大逃亡

在限薪令的制约下,近年来娱乐圈的“流量思维”逐渐得到遏制,只不过这个纠错的周期注定会很长。

因涉嫌签订“阴阳合同”、偷税逃税、违规获取“天价片酬”等问题,日薪208万的郑爽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央媒怒批、监管介入,郑爽回应: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

4月29日上午,郑爽通过官方微博“郑爽微博事务部”回应称: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其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继今年1月份弃养代孕事件被曝光后,4月26日,郑爽前夫张恒再指郑爽无视限薪令,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赚取1.6亿天价片酬并涉及偷逃税问题。具体可见蓝鲸昨日推文

从该事件的发展趋势来看,不仅仅是娱乐圈内张恒与郑爽的个人恩怨,已上升至法律层面,若张恒爆料属实,那么郑爽违规行为或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昨日晚间,央视刊文评论称,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从央媒发声到监管部门介入,郑爽以一己之力,在娱乐圈掀起一阵腥风血雨,让圈内的天价片酬、偷税漏税、阴阳合同等诸多乱象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明星接连注销工作室,娱乐圈上演“大逃亡”

值得注意的是,在郑爽事件引发监管调查介入之际,娱乐圈众多明星艺人上演了一出“大逃亡”的戏码。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期多个明星工作室被注销。

4月26日,魏大勋旗下的两家工作室同一天注销,分别为上海魏大勋影视工作室、上海勋花影视工作室。

4月21日,何炅父亲何畏关联公司湖南荷栀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4月16日,邓超旗下安吉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1月10日,邓超旗下上海茶树影视文化工作室也被注销。

4月14日,文章旗下上海路路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唐嫣全资公司上海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关联企业涉及注销的名人(时间倒序)包括: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对明星而言,用工作室避税是比较常见的手法,明星的收入走工作室,不仅税率有所降低,也不会以明星个人收入进行计算,而是变成相应的经营所得,所需要缴纳的税就会明显减少。在法律层面上,这种避税方法是被允许的。

但在郑爽事件曝光前后,明星接二连三注销工作室,难免引发外界质疑。有观点认为,艺人注销工作室或与监管部门的介入有关,更有网友形容此次事件为“内娱大逃亡”。

事实上网友的猜测并非毫无根据,从时间节点上来看,早在今年4月1日,张恒就曾在其微博曝光郑爽和家人通过代持公司、阴阳合同等方式进行偷税漏税。而明星们注销工作室的时间正好在其初次曝光之后。

虽然注销工作室可能存在诸多其他原因,并无直接证据证明上述艺人存在偷税漏税等问题,但明星们在该事发节点如此集中的注销工作室也难免引发外界质疑。

当下,监管部门正在对相关艺人涉嫌偷逃税一事进行调查,真相也将于不久之后公诸于世。

天价片酬背后,流量逻辑终究遭反噬

不知从何时开始,“天价片酬”成为了娱乐圈的老生常谈,几乎每年都有各种形式的“限薪令”,但片酬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18年6月,中宣部、文旅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率先吹响了治理天价片酬的号角,随后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大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发表声明,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并将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的最高片酬限额制度。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或许也是郑爽将“阳合同”定在4800万元的原因。

天价片酬的核心在“天价”两个字上,显然这是数额上的形容,吃瓜群众很难想象一个演员一部戏的片酬会高达几千万。但即便是上千万,不少明星仍满不足于此。企图以阴阳合同分拆以获取上亿的片酬。

据一财报道称,近几年对于演员的片酬管理已经越来越严格,于是圈内部分流量明星为了规避风险,通常会将自己的亲戚或经纪人安排在剧组,给予一个监制、制片或策划之类的“职位”,制片方将给予明星的片酬分别给到这些亲戚或经纪人所“任职的职位”,最后看似演员本人的片酬是数千万元,实则将关联人士的收入加总在一起,或可达上亿元。

由于演员的成本过高,不少国内影视作品的制作成本遭到挤压,这样的怪现象被视作雷剧烂剧的诱因。

一旦主演片酬过高,直接抑制了产业链上所有其他人的生存空间,导致从业者水平长期“被降低”,或者整个剧组其余环节艺术工业水准下移。于是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不和逻辑的悬浮剧情,也总被粗糙到让人发笑的五毛*搞得跳戏。

其实对于观众而言,演员的片酬高低并不重要,但是当片酬问题影响到影视作品的水准,观众才会真正被激怒,舆论的浪潮表面上看来是对于“艺人天价片酬”的不满,背后其实是对高流量低水准的作品的不满。

明星话语权大是畸形的市场模式导致的,而天价片酬是整个国内影视行业投机心理的一种表现,在过去大IP和流量明星是高收视率和高点击率的保证,但当“明星效应”不再具有号召力,“流量法则”失效之时,“天价片酬”制度下的受益明星终将迎来反噬。

在限薪令的制约下,近年来娱乐圈的“流量思维”逐渐得到遏制,只不过这个纠错的周期注定会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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