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创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成都文创基金”)是在成都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市场化运作的文创产业投资基金,是成都市文创金融的重要支撑之一。成都文创基金以母基金(FOF)形式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的子基金,通过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创企业进行支持。成都文创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的子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特发布本公告。
一、成都文创基金简介
成都文创基金采用“母基金+子基金群”架构,60%以上资金用于参与投资设立子基金,同时保留部分比例资金用于直接投资项目。成都市天府文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文投”)作为成都文创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成都文创基金的运营管理和子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一)运营资质
1.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管理和运作规范,具备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业绩良好。
2.基金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不低于500万元,应当在成都市登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在成都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管理机构可以是已经运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是为申请母基金投资而专设的投资管理机构,但新设的应在成都市完成注册,且该新设机构应是原机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确保管理团队的延续性。
3. 信用记录良好,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管理团队
1.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有2年以上的合作经历,管理团队承诺团队关键人士在基金运作期间不中途退出。
2. 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企业运营、财务管理、项目融资的专业人员。
3.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投资能力
1. 子基金管理团队实际管理的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际管理的基金投资进度超过50%。
2. 子基金管理团队至少有3个或以上作为项目主投方的投资案例。
3. 作为子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已经具有一定数量的项目储备并制定了*阶段的投资计划。
(四)管理制度
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健全,具备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资产托管机制、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和健全的的风险控制流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三、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二)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
(三)基金规模
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四)成都文创基金出资比例
成都文创基金对单一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对单一子基金的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母基金的20%。
(五)投资领域
子基金重点投资以下领域:
符合文创产业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文创产业包括:传媒影视业、创意设计业、现代时尚业、音乐艺术业、文体旅游业、信息服务业、会展广告业、教育咨询业、数字娱乐业、以及其它文创产业相关的新经济行业方向。
(六)投资比例
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
(七)返投要求
子基金需按照成都文创基金要求对成都范围内的文创产业及其他文创相关的新经济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返投,具体请见附件一。
(八)增资条件
申请成都文创基金对现有子基金进行增资的,除需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子基金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设立时间不超过6个月或尚未开始投资的优先;如已有投资项目,需评估后方可参与;
2. 子基金全体出资人首期出资或首期认缴出资已经实际缴纳,且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
3. 子基金全体出资人同意成都文创基金入股或入伙,且增资价格按不高于发行价格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协商确定(存款利息按最后一个出资人的实际资金到位时间与母基金增资到位时间差,以及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四、申报指南
基金申请机构填写《成都市文创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子基金合作指南》(见附件1),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公司联系人的邮箱,纸质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邮寄至天府文投。
天府文投受理基金申请机构提交的子基金合作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明确合作意向。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成都市天府文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99号恒大广场写字楼2301、2305单
联系人:杨老师 13551039913 yangxue@tfcc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