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发行业务孵化的背后,是传统唱片公司与互联网音乐平台的利益博弈。
近日,有音乐行业的相关人士对36氪表示,网易云音乐投资了九天音乐,后者的核心团队已经进入云音乐集团。成立于1999年的九天音乐,主要业务为制作、推广国内原创音乐,发行海外音乐作品。
如果这笔投资成立,意味着网易云音乐要涉足音乐版权经纪与商业授权业务了,此前云音乐的长项主要还是在线播放和独立音乐人的包装。
根据Trustdata发布的《2019年1季度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分析报告》,网易云音乐的月活数在移动音乐市场排名第三,*、第二名分别是酷狗音乐、QQ音乐,前三名月活数远超其他玩家。但与视频网站一样,在线音乐目前还处于用户量多,商业变现困难的阶段。即便是行业*且已经上市的腾讯音乐,营收的主要来源也是直播。云音乐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提升自己的变现能力。
36氪就此事向网易云音乐求证,对方表示,此消息不实,不作评论。
无论消息是否属实,播放平台开始运营音乐版权的业务其实早就已经开始了。今年2月,腾讯音乐投资了V.Fine旗下播放器业务豆瓣FM,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音乐版权等方面开展合作。
互联网音乐平台开始向音乐版权发行伸手了,而这项业务的核心——音乐版权,此前是一直掌握在唱片公司手中的。
“是我啊,我本人,我作为这个行业的*作者和制作人还没有收到过唱片公司版税,更不要说这个行业的其他各位”。高晓松曾在公开场合表达过作为音乐制作人和唱片公司之间的矛盾。
音乐人、制作人—唱片公司—互联网音乐平台—用户,以往的音乐发行通常遵循这个路径。音乐人的歌曲版权掌握在唱片公司手中,此后的商业收入归唱片公司所有,而制作人则没有后续的分成。
据36氪了解,此前因蔡徐坤带火的歌曲“鸡你太美”,三年使用期为版权方带来了超千万的收入,然而制作人等却没有任何分成。“这不公平”,在某音乐公司负责渠道的小赵对36氪说道。
这只是矛盾的A面,这个交易环节中的B面矛盾则是唱片公司与音乐播放平台的利益之争。为了获得音乐版权,互联网音乐平台需向音乐公司支付高额的费用,所获的使用期限一般是3-5年,之后要重新进行续约。音乐内容是平台的核心,而随着平台之间的竞争加剧,音乐版权费用也水涨船高。
这也是互联网音乐平台纷纷涉水音乐版权发行的重要原因,它们想去中间化,让音乐版权直接掌握在自己手里,减少商业压力。
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早前推出的原创音乐人扶持计划,做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包括抖音、快手等短视频面临音乐版权的困境时,也在发力原创歌曲。
这样做的逻辑与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做原创的逻辑相同,当外部版权的价格局高不下时,通过发力原创从源头控制成本。
互联网音乐平台音乐版权发行业务的路径是,音乐人/制作人—平台—To B/To C,互联网音乐公司的角色相当于现在的电商平台,利益分配采取付费+分层的主要模式。
在上游,平台帮助音乐版权进行定价与分销,采取保底+分成模式;在下游,采取定制化和标准化销售,有针对性的出售音乐版权或者采用接口分销模式,如接入广告营销平台、预装手机终端、为短视频、游戏等公司提供音乐。
音乐平台将不用承担高额版权费的压力,同时也能够分食音乐版权市场的蛋糕,根据艾瑞数据,中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从2013年的18.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8年的188.3亿元。
音乐制作人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也能够直接与平台对话,参与收入分成。因为以往的分成体系是不透明的,“即便是高晓松、梁翘柏也拿不了很高的分成,更何况并不是每个制作人都是高晓松、梁翘柏”,小赵说道。
播放平台开始运营版权,除了能减轻商业压力、为上游的制作人带来相对公平的分成外,对于一些非头部音乐人来说,还意味着他们的歌曲有机会能够进入大平台得到更多的曝光了。
以往,唱片公司也会签一些小众音乐人、非头部音乐人,目的之一在于,用他们的歌来扩充自己的版权库数量,作为与其他音乐平台谈判的筹码。一旦音乐人与唱片公司绑定,后者就掌握了生杀大权,他们可以决定是否推你的歌。互联网音乐平台直接运营音乐版权可以为这些音乐人提供更多的机会。
同时,平台也可以将管理和发行这些音乐的权限集中在自己手里,不必再依附于发行商。对于音乐人来说,他们的歌曲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更多版权保障。
去年,独立音乐人李志就因毛不易在《明日之子》节目中演唱了他的歌曲进行索赔,并表示版权问题的责任方在于演出主办方与节目制作公司。高晓松也曾就版权问题多次在微博上与综艺节目制作方产生分歧。
但这些音乐版权的纠纷案大多都是以致歉和解收尾。即便音乐人李志在侵权事件中索赔成功了,所获的赔偿金额却难以覆盖维权成本。
还有一部分音乐人,版权保护意识较弱、也不知道采用何种途径去管理自己的音乐版权。
正因经济成本较低等诸多因素,音乐侵权事件屡屡发生。
V.Fine Music负责IR业务的陈鑫对36氪表示,平台做音乐版权发行业务后,就会有专人对音乐侵权事件进行追责。音乐的事情交给音乐人,商业化的事情交给专业团队。
不过,从互联网音乐平台来看,即便有专门的团队进行维权,前期的成本仍旧不会低。但行业发展中,还是需要一群这样的人开始去做这样的事情。“一旦行业成功维护案例变多,整体肯定会降下来,不管是工作量还是钱”,陈鑫说道。
从目前来看,互联网音乐平台开始的音乐版权运营业务还是以B端用户为主,C端用户对这种变化的感知并不明显。
首先,并不是所有歌曲都会进行付费收听,其次,中国用户的付费意识虽然在逐步提高,但ARPU值却远远低于国外。让用户付费的模式虽然更加健康,但是短期内并不适用。
新的音乐版权发行体系下,音乐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36氪了解到,目前腾讯音乐与张艺兴的数字音乐合作方式为“*使用费+分成”,*使用费远低于版权采买的费用,版权归双方所有。也就是说,对于头部艺人,仍会在前期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取歌曲的使用权利。但该模式并不会同等的应用到所有音乐人的身上。
对于中尾部音乐人来说,由于他们的话语权较弱,并不会获得*使用费支付,相反,他们被推到了一个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与更多的音乐人一起在平台上争夺用户的注意力。
他们失去了唱片公司这个保护伞,在一定程度上,唱片公司会为音乐人争取部分权益,同时也会为他们提供音乐制作。而中国音乐人的现状是,“音乐人的整体水平不高,头部音乐人较少”,旋风时代音乐公司的一位音乐制作人如此表示。
这位制作人还对36氪表示,他们现在手里有几万首的歌曲版权,去除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等大平台,这个量在行业内处于中上等。
根据艾瑞近日发布的《中国数字音乐商用版权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互联网音乐平台所争夺的音乐版权发行现阶段还是集中在长尾版权部分,目前中国有超过50%的音乐版权分散在三大唱片公司之外的独立音乐制作人、工作室、及其他唱片公司手中。
从以上来看,音乐发行体系的平台化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是小范围覆盖,平台的话语权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