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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科观察:粤港澳打造科技创新走廊,全球第四大湾区蓄势待发!

粤港澳大湾区:引领新一轮开放创新,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粤港澳大湾区”是指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在内的城市群概念。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具有交通便利、经济实力雄厚、科创要素集聚、国际化水平*、合作基础良好等优势,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当前全球经济合作日益深化,但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倾向抬头;中国国内存在产能过剩、创新不足和供需失衡等发展障碍,粤港澳相互间交流水平同样有待增强。

针对当前变局与挑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规划纲要》),从科技创新、互联互通、产业培育与开放合作等方面支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剑指仅次于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外的全球第四大湾区。清科研究中心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发展、投资动态进行了精心整理并会持续关注,倾情推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专题”,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按钮查看。

粤港澳大湾区:引领新一轮开放创新,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纵览全文,《规划纲要》共包括11章41节,除去开篇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和篇末的规划实施部分之外,正文共包含8章30节,形成了包含空间布局、科创中心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产业体系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优质生活圈搭建、“一带一路”对接和粤港澳合作平台构建在内的八大主题。

与国内其他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比较,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些独有特点将成为其发展优势项。首先,粤港澳地区历史上长期作为物流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海陆空运的基础设施较完善,产业链齐全,贸易服务业较发达,具有成为“世界工厂”得天独厚的优势。其次,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国际化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香港和澳门发挥着内地企业与国际市场对接枢纽的重要作用。最后,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经济发达区域中*的“一国两制三关税区”,香港、澳门实行自由经济政策,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在“一国两制”基础上,粤港澳三方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大胆探索新的管理体系和创新机制,发挥新的制度优势。

图1.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的区域定位比较

《规划纲要》提出了六大目标,包括区域发展、创新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节能低碳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背后均隐含着股权投资行业的发挥空间和历史机遇。结合股权投资行业最为关注的方向,清科研究中心将从产业发展、制度配套、资本与金融服务、学术交流及科技转化四大方面解读《规划纲要》。

图2. 产业/制度配套/金融/学术交流及转化之间的关系

产业发展:以金融、航运、电子信息和互联网为代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纲要》中数次提及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的整体定位与产业规划。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结合了湾区各个城市自身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现状,在现有基础上做到了拔高优势行业、强化地区定位、补足相对短板。

表1. 大湾区中心城市定位


表2. 大湾区部分城市产业规划

独立于湾区各城市之外,《规划纲要》就区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其中重点提及了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技术、5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等生物医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智能机器人、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产业的“重大项目培育”和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服务业、高性能集成电路领域等产业的“重大工程实施”。清科研究中心认为两种不同的表述透露出政策层面对两类行业的定位差异:作为待培育的“重大项目”,未来大概率将以市场化竞争、政府通过引导基金间接股权投资的形式进行扶持和培育;作为待实施的“重大工程”,未来则更倾向于以政府指导、国资参与并主导的形式推进实施。

《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寄以厚望,主要原因是这一区域内部具有完整的传统产业链条、充裕的风险资本、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和优越的创新创业氛围。近年来,相关领域发展已初具规模。清科旗下私募通统计显示,近五年珠三角九市共发生与战略性新兴产业[1]相关的股权投资事件3,315起,总金额581.47亿元人民币。2014-2018年期间相关行业的投资活跃度增长趋势明显。


[1]本文统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清科八个一级行业:IT、电信及增值业务、半导体、电子及光电设备、广播电视及数字电视、机械制造、清洁技术及生物技术/医疗健康

图3:2014-2018年珠三角九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情况

从地理空间角度而言,深圳、广州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城市。近五年珠三角九市完成的战略性新兴行业股权投资案例有八成发生在广深两市,投资金额则有四分之三被广深吃下。在产业和资源高度集中的现状下,《规划纲要》未来更加注重产业链的区域布局分工,借助佛山、东莞、中山、惠州等城市的第二产业优势打造装备制造和电子产品制造的产业高地,与广深的科创服务业优势、港澳的国际贸易优势相结合,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图4:2014-2018年珠三角九市战略新兴产业投资的地理分布

本次《规划纲要》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未来产业走向提供了指导和方向,但整体上处于提纲挈领式的目标制定阶段。未来相关地区的产业推动具体措施,还需期待各地市级政府完善后的专项规划。

制度配套:优化珠三角九市行政法制配套,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2018年国内政策面高度关注国内营商环境改善。李克强总理达沃斯论坛的发言提出“坚决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合理障碍”;一行两会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精细化的金融政策;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主席也要求在市场准入等多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重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趋势也延续到了《规划纲要》中。本次规划申明: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规划纲要》主要针对行政管理、司法保障、信息流通和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行政管理角度《规划纲要》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中要求政府除了对一般商业活动开展“放管服”改革外,还特别提及了外资企业的准入负面清单模式,做到了将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相关政策落到执行层面。这一措施将有助于大湾区吸引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借助“鲶鱼效应”增强行业竞争活力。

司法保障方面《规划纲要》要求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这一方面,考虑到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在法律法规和执行尺度的差异,规划特别强调了三地之间互相的交流和协作。对于香港和澳门的企业,此举可为其进入内地市场消除部分制度差异风险,增进商业互通的意愿;对于珠三角九市企业,熟悉了解港澳地区的法律文化和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利于企业提升合规风控水平,还对未来走出国门开展国际业务具有启蒙教育意义。

信息流通方面《规划纲要》要求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这与2018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高度统一,且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行政服务方面的实用化、普及化。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进行此番“试水”行动将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促进信息数据在商业管理和行政治理方面的指导作用,惠及全国。

最后提及的行业协会建设事项,实际上属于“放管服”改革的一部分。《规划纲要》指出要“探索把具备条件的行业服务管理职能适当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开拓国际市场、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点的意图同样在于减小内地与港澳商业行为之间的隔阂,增强企业经营行为的自主性和行业自我约束、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将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权力下放至行业协会,可以走出“外行指导内行”的低效行政管理模式,提升企业主观能动性,促进商业行为焕发活力。

资本与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规划纲要》中最受股权投资市场关注的领域的当属与资本、金融相关的条目。据我们统计,本次规划中涉及到股权投资的募资、投资和退出方面的条目共5条,集中在香港资本市场对大湾区整体创业股权投资的参与领域。

募资方面《规划纲要》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大湾区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将有助于股权投资市场开拓新的LP资金来源,缓解自2018年以来的“募资困局”。

2018年底,驻港大型中资企业、香港企业、内地大型企业及新经济企业,联合发起成立“大湾区共同家园发展基金”,支持香港发展成国际科创中心,促进“再工业化”,协助香港优势产业于湾区发展,该基金牵头人之一是建银国际前董事长和行政总裁胡章宏,基金目标规模为1000亿元。此外,在珠海市政府支持下,珠海基金、鲲鹏资本、鑫根资本等金融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粤港澳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驰援母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将达100亿元,旨在共同培育扶持更多有潜力的优秀项目,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金融科技、高端制造、生命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投资和退出方面,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为大湾区创业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选项。另外还提及了在广州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都将进一步丰富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路径,加速创投资金的循环。

除去股权投资类条文,本次《规划纲要》还涉及到了商业银行、企业债券、企业风控工具、居民理财等数个金融服务方向,这些措施与产业规划、产业投资计划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大湾区内各类商业活动,将成为产业升级中的“金融基础设施”。

表3. 《规划纲要》关于资本与金融服务的政策梳理

学术交流及转化:优化制度鼓励科研攻坚,发展前沿技术促湾区持续增长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兴起开启了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火热时代。随着创业创新的推进和国际局势的变革,未来各行各业的核心竞争力对科学技术水平的依存度越来越高。包含先进制造、人工智能、5G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稳步推进亦离不开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前沿学术进展。由于学术研究在区域发展中作用较关键,《规划纲要》在此方面同样不吝着墨,围绕着机制、人才、技术和平台四大方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各大城市间的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转化。下面基于这四大关键词梳理《规划纲要》中关于学术交流与成果转化的内容。

表4. 《规划纲要》关于学术交流与成果转化的政策梳理可以看出,《规划纲要》在创业创新领域非常注重粤港澳三地的交流沟通,从人才、资金、设备、平台等多个方面为相关科研和创新事业“解绑”和“催化”,促使珠三角九市的高校与研究所发挥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优势,香港和澳门特区发挥教育和人才优势,共同投入到科技创新事业中。这一举措不仅能为科创引入竞争的“活水”,还促进了粤港澳青年研究者和创业者的相互交流,对推动大湾区一体化水平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综合来看,《规划纲要》融合了前一时期国内重点政策,如扩大开放,促进民营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并在前期全国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内部实际情况,提出了便于落实的实施建议。本次规划的亮点在于,首次将珠三角九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发展规划融为一体,从行政、法制、金融、科研、创新创业、居民日常生活等多个角度对大湾区的未来展开了谨慎而大胆的畅想和谋划。例如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将澳门打造成葡语国家和中国的金融合作中心等。另外,《规划纲要》还将区域发展和国际化、“一带一路”倡议有机结合,除去打造区域内部产业集群之外,还借助香港、澳门的枢纽平台地位,为国内企业迈向世界舞台打下了基础。最后,这部规划还做到了“接地气”,不仅涉及到促进粵港澳之间科技和商业要素的流通,还以优质生活圈、人文社区、休闲湾区等方式促进了“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之间的沟通与往来,有助于内地与港澳之间加强文化接触,消除偏见和增进理解,实现真正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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