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将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作为积极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实现路径。2017年1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新经济形态”,着力培育七大新经济应用场景,并设立2亿元规模的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对新经济企业天使段进行直接投资,构建有利于新经济发展的要素生态和供给体系。
一、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简介
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使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财政出资参股不控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天使基金由成都市财政出资2亿元设立,分为直接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直投基金)与FOF模式基金(以下简称FOF基金)。FOF母基金规模1.4亿元,FOF子基金由FOF母基金按市场化方式与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地方政府资金,发起或参股设立。FOF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4.6亿元。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转集团”)作为财政出资的受托管理机构代表财政出资行使出资人权利。
根据《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新经济〔2018〕61号),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启动天使基金参股子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发布相关申报指南(附件),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指南的相关要求组织申报。
二、投资方向
天使基金投资对象为符合成都市新经济发展方向的新经济企业,投资方向为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新经济产业形态的新经济企业,特别是“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的企业。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以及企业等作为子基金申请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机构;
2. 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申请人为非股权投资机构的,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应不低于2亿元;申请者为股权投资机构或投资管理机构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
多家机构拟联合申请天使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人。
(二)FOF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管理资质: 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并具备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条件,注册资本
不低于500万元,管理团队稳定,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2. 管理团队: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 募资能力: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募资能力。基金设立方案由基金申请人负责提交,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出资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按手印)。出资承诺总金额须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扣除申请天使基金出资额后差额的50%,其中,须有一家承诺出资方的出资额超过申请天使基金出资额。此外,上述承诺出资总额与申请天使基金出资额之和不得低于5000万元,如申请时已完成基金注册备案的,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及相关注册备案资料;
4. 管理制度:基金管理机构的法人治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健全,具备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资产托管机制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5. 参股比例:按不低于1%的比例入股拟管理的基金。
四、征集事项
(一)申请机构于即日起可在投资界下载《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申报指南》(见附件)及相关材料表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二)申请机构应在通知发布后,提交附件要求的各项材料。材料双面打印,标注页码,装订成册。
(三)未按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文件将退回不予受理。
五、申请方式
(一)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二)纸质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1本,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电子材料需要盖章扫描版(PDF格式)及word版,其中纸质文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封面统一为“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子基金申请书+申请单位+申报日期(日期格式“ X年X月”)”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按附件的要求一同报送。
(三)联系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1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 杨晨辰
电话:028-62037517
电子邮箱:yangcc@cttg.com.cn
附件: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申报指南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