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最后一天,也是北京部分VC/PE最紧张的一天:私募自查将在今天截止。
三天前,北京证监局向辖区部分私募管理人下发自查邮件——决定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联合市场监督局对北京辖区26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私募基金活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本次抽查分为两个阶段:11月27日至30日为自查阶段,时间仅有3天;11月30日之后将会迎来现场检查,届时以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的260户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将会迎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证监局的联合抽查。
“本来还抱有侥幸心理,还没想到这次这么严厉。”一位不愿具名的PE投资人判断,从北京开始,其他城市跟进,一场浩浩荡荡的自查风暴将会在全国各地上演。
圈定北京260家 新一轮自查开启
这几天,北京私募圈极不平静。一家VC机构的IR表示,大家私底下都有讨论私募自查的事情,还互相打探哪些机构收到了自查邮件,整个氛围其实比较紧张。
这一切要追溯到三天前。11月27日,北京地区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收到北京市证监局下发的自查通知,北京市证监局将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对北京辖区26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私募基金活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其中,查邮件含有4个附件,分别是《邮件反馈回执模板》、《附件1:某某公司私募基金业务自查报告》、《附件2:某某公司私募基金业务自查情况表》和《附件3:现场检查准备资料清单和附件》。
同一天,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举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启动仪式。据官网资料显示,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和证监会私募部相关负责人共同通过随机摇号方式产生了260户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名单,并现场交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证监局开展匹配检查人员、实施检查等下一步工作,标志着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正式启动。抽查检查结果将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总结一下,本次北京证监局的检查分为限期自查和现场检查,11月30日前需提交《自查报告》、《私募基金业务自查情况表》,明年1月2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
律师解读:到底查哪些内容?
而备受VC/PE关注的是,此次自查到底查哪些内容?对此,盈科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合伙人、私募基金专业律师贺俊表示,此次自查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一是关联方展业情况,二是基金运营风险情况。
在关联方展业情况方面,北京证监局在邮件中明确要求被抽查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要提交实际控制人和集团公司的业务内容,包括了两方面:
1、关联方是否涉及基金销售、P2P、小贷、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情况;
2、关联的各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架构、高管履历、营销人员、业务开展(业务类型/产品数/规模/投资者数量及结构/募集方式等)、与集团其他业务交叉或关联、业务隔离等情况。
而在基金运营风险方面,则要求如下:1、私募基金业务风险评估、风险防控、流动性安排等整体情况;2、私募基金运行异常情况,特别是逾期不能兑付、临近到期兑付困难、开放期或开放日不能满足赎回申请等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异常情况,则需报告应对解决措施。
贺俊提醒,按照通知要求,监管机构还会围绕管理人自查所提交的信息、基金的相关业务档案进行现场检查。根据以往经验,现场检查很有可能涉及:1、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是否完善;2、基金合同条款是否合规;3、企业经营信息是否与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登记的一致等内容。
一场自查风暴正席卷VC/PE圈
事实上,“自查”已成为私募圈的热门话题。今年9月份至今,已经有四次自查,其中两次是中基协发布的,两次是区域证监局联合监管部门发起的。贺俊表示,本次北京证监局的检查是由北京市证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完成的,这是本次自查与过往自查的重要区别。
结合通知内容来看,则是重点关注民间金融集团之间的利益输送、非标投资、基金风险等内容。“据我们统计,证监监管体系下私募机构被处罚得最多的情形包括:1、未对基金产品或者基金投资人进行风险评级;2、基金产品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3、管理人在中基协的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4、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贺俊直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重视这些方面可能会存在的不合规情形,及时整改,并且诚实向监管部门汇报。
此外,贺俊还提醒,此次北京私募自查在内容上是协会自查的细化,重点突出了监管部门对集团化类金融业务的关注。而且,证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可能正是以后私募监管的新动向,多部门联合监管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总而言之,相比过去,2018年私募基金行业的检查无疑更加频繁,更加细致,这意味着基金管理人以往“粗放式”的经营模式行不通了,一场淘汰赛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