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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9首歌从KTV下架,《十年》《泡沫》均中招,原因不止版权那么简单

对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6609首无授权歌曲自KTV下架,理应得到支持。但版权收费的规范性、透明性,同样是应该得到重视领域。

  11月5日,一项热搜出现在邦哥的微博首页,并且排名一路蹿升至*,挂在榜首直至今日凌晨: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被下架歌曲中,《十年》、《泡沫》《死了都要爱》《听海》《K歌*》等等大热歌曲赫然在列。许多媒体的标题用的是:你拿手的还能点么?

  而邦哥脑中也冒出了另一个问号:这些歌曲为什么被下架?谁主导了这次下架风波?

  一个民间组织,为何有权下架

  全国KTV的6000多首歌?

  这次下架风波毫无疑问是版权问题引起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发出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

  乍一看这是一件好事,毕竟版权保护理应得到支持,即便6000多首歌的下架在短期内会给普通消费者带来一些麻烦,但依然有利于产业的良性发展。然而意外的是,邦哥就此与一位业内音乐创作者进行了解时,对方却对此次发出公告的“音集协”并不买账:这个协会其实不是国家的版权保护机构,之前还被央视曝光过收取高额版权费后,并没有给歌手支付费用,我对于之后钱的去向保留意见。

  业内人这样的评论,引起了邦哥的注意,我们随即找到了音集协官方微博,查看其回应此次事件的公告。

  众所周知,KTV使用他人音乐作品,需要依法取得授权。但全国KTV可以说是海量的,KTV所需要使用的作品也是海量的。实际经营中,要经营者自己去一对一地取得授权,说句实话,并不现实。

  音集协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我们查看了其官网资料,根据资料显示,该协会是会员制,注册会员后,协会可以帮助你进行统一的版权管理,对全国的KTV进行作品授权,或者进行相应的维权措施。但让邦哥十分惊诧的是,这次被下架的6609首歌,背后的版权所有者,没有一家是音集协的会员。

  换言之,音集协的权利范围本应是帮自己的会员授权和维权,这次却是向6609首他们本应管不着的歌,发放了“下架通知”……

  在音集协官方微博的回应公告中,这一消息得到了证实:

  这让邦哥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不是音集协的会员,我的歌曲就不能在KTV里播放了么?音集协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利,对非会员的作品也能进行下架处理?

  就此我们在其官网查找到了音集协的《协会章程》,章程总则中清晰地写明了音集协的性质:本团体是由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一个自愿结成的会员制民间组织,从法理上讲,应当并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按照常理本应无权对“非会员”的作品进行下架处理。而在音集协此次回应的公告中,对这一问题的描述如下:

  对此,邦哥咨询了法律方面的专家,对方表示:6000多首歌的权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对KTV经营者提起的单独诉讼,就法律关系上讲与音集协相互独立,并无关系。但公告中并未提到音集协与这6000多首歌的权利人或代理公司是否有委托关系,因此音集协此次的“下架通知”背后,是否有可能是接受了歌曲权利人本身的授权或委托,我们也不得而知。

  曾被众多媒体质疑、央视曝光

  高额版权费流向哪里?

  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开始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我们日常去KTV的费用中,就包括了这部分版权费。那么这部分版权费收取后流向了哪里呢?根据文章开头从业者的说法,邦哥查阅了很多资料,发现这已经不是音集协*次处于舆论中心。

  2009年,中央电视台连续多个栏目对音集协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中央二套的《今日观察》栏目还播出了一期新闻专题节目《版权费还是保护费》,邀请两位专家,围绕卡拉OK版权收费及其分配问题。

  根据当时的报道,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KTV及卡拉OK版权费,至2009年,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这笔钱的使用分配却很不透明,相当多歌手表示并未拿到应得的报酬,但作为集体管理组织的音集协却要收取高达50%的天价管理费。

  在当时的采访中,音集协不愿详细说明收费方式以及对著作权人的返还方式。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向央视记者透露,收费是通过一家叫做“天合文化”的公司进行的。根据公开资料,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受音集协委托代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音集协负责授权,天合文化负责收费,二者形成一套KTV歌曲版权收费系统。

  而那时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王自强司长则认为音集协的做法有欠妥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集体管理组织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不能以组织企业来进行收费,只能建立自身的收费队伍。收费本体是你本身,你不能有一个第三者出来。”

  那是音集协引起争议声浪*的一次,此后也曾有过多家媒体跟踪报道过音集协收取版权费的相关内容。早在2008年就有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向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举报,请求对音集协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开展反垄断执法。

  而近两年,音集协受到的质疑更加密集了起来,2017年、2018年都有KTV联合状告天合公司(音集协的授权收费单位)进行行业和价格垄断,但最终都以天合的胜诉告终。

  有趣的是,音集协与天合文化的合作自2007年至2018年,11年间从未停止。但就在邦哥发稿前不久,音集协官网上出现了一份最新公告,终止了与天合文化的委托合作。

  被下架歌曲并非不能唱了

  版权保护,路漫漫其修远兮

  对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6609首无授权歌曲自KTV下架,理应得到支持。但版权收费的规范性、透明性,同样是应该得到重视领域。

  在此次风波中,被认证为音集协副理事长的周亚平的微博发言,同样引发了相当多网友的不满:

  周亚平表示:希望权利人加入,而不加入的后果是“作品被摒弃在卡拉OK渠道之外”

  在撰文的过程中,邦哥将此次下架的6609首歌曲完整名单下载了下来,发现实际上遭到下架的,只是该首歌曲的某些版本。例如周杰伦遭到下架的《告白气球》等歌,就仅限《中国新歌声》*季播出版本被下架。

  虽然这样的版本限制让很多小伙伴产生了“虚惊一场”的感觉,但邦哥要提醒的是,版权制度的目的,以及所要保护的对象,是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利益。权利人们的利益,决定了他们的生存环境。如果从业者无法生存,音乐产业的发展从何谈起?

  中国音乐版权保护之路,依然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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