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3月22日消息,今日,广电总局发布了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出四点要求:
1.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2.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
3.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
4.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短视频平台或遭冲击
在具体要求上,有多条要求是对此前广电总局发文的再度强调与升级,如片花、预告片,就曾发文进行严格管理。今题发布的特急文件里,对这一问题的监管再度升级。文件强调,未经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不得播出。同时强调,不能做“标题党”,不得出现包括“未审核”版或“审核删节”版等不妥内容。
冲击力最大的莫属于对再次创作文艺作品的管理。针对视听节目网站,通知指出,“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并且要求“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
这一政策与当前备受关注的文化版权问题亦有关联。总局指出,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对节目版权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投诉的此类节目,要立即做下线处理。
当前,短视频行业正风生水起,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以蝗虫之势席卷网民,而A站B站亦是鬼畜视频的幕后推手。与此同时,多数影评、剧评类内容制作者也多依靠对原版视频的二次创作吸引流量,从而进行变现。通知一旦施行,这类视频媒体与平台,将会带来巨大冲击。
重申“视听许可证”,没证广告也发不了!
对于当前的众多视频平台而言,广告依然是最主要的变现路径,在今日总局发布的通知里,不少平台的钱路或将受到阻挠。
通知指出,在接受冠名、赞助等行为时,需要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网络直播、冠名、广告或赞助。
划重点:总局再次重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江湖地位,没证以后连广告都发不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来已久,2007年广电总局首次发布,其中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但在不少视频形态诞生之初,由于界限不明、资金匮乏等各类元素,并未对这一规定进行严格执行。于是便有了2017年9月的视频行业集体地震。
2017年9月,广电总局下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申请单位需满足“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一时间,“视听证”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最大门槛。这也意味着,大部分的视频平台均不具备上述资质。彼时,在众多知名的视频、直播平台中,已经拿到“视听证”的公司仅有YY、映客等少数直播网站及腾讯、爱奇艺这样的成熟视频网站。
一时间,“视听证”的价格一度水涨船高。“各家的做法都是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即收购一家有牌照的公司或与他们合作来解决”,据业内人士透露,视频牌照的价格一度被炒到2000多万元。
《视听许可证》的取得亦相当严格,根据该证申请程序,具体申请标准中,要求申请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且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并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对于广大非国有的视频平台而言,这将是一个难以跨越的政策鸿沟。
结语
短期来看,通知的发布无疑将会给视频行业带来不小的震荡,长期来讲,对于国内的版权市场、文化主导将会产生有利影响。尤其将对一些资金链充裕的头部公司更为有利,然而那些烧不起钱的小平台及广告主,可能惨遭噩梦。
通知原文如下:
10727起
融资事件
1376.66亿元
融资总金额
6511家
企业
1886家
涉及机构
185起
上市事件
1.15万亿元
A股总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