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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遴选公告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是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社会资金、按市场化方式封闭运作的私募基金,由母子基金(1+N)模式构成,即设立1支母基金及N支子基金。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主要用于发起设立子基金。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财政资金出资人发起设立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根据《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闽政办〔2015〕63号)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的积极性,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遴选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是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社会资金、按市场化方式封闭运作的私募基金,由母子基金(1+N)模式构成,即设立1支母基金及N支子基金。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主要用于发起设立子基金,子基金则主要投资福建省的项目或企业,母基金采用公司制。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亿(其中省财政资金注入50亿元、省投资集团自筹10亿元)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40亿共同设立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基金公司),该公司具体负责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行管理,已于2015年6月3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亿元。

  二、拟设立子基金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龙头产业基金。总规模40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20亿元,向社会募资20亿元,主要投资福建省汽车、船舶、稀土等行业省级龙头企业的非上市公司及福建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其他行业和企业,存续期10年。

  (二)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0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20亿元,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亿元,向社会募资10亿元,主要投资福建省集成电路、信息面板、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相关项目和企业,存续期10年。

  (三)福建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新增不低于规模30亿元,首期规模15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7.5亿元,向社会募资7.5亿元,主要投资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存续期10年。

  (四)福建省小康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不低于8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10亿元,向社会募资10亿元,主要投资福建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优质企业、特色企业、城镇开发及基础设施等项目,存续期10年。

  (五)福建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10亿元,向社会募资10亿元,主要投资福建省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综合开发、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含热电)、管网(含管廓)等公用设施建设以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信息服务等公共平台、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优质企业,存续期10年。

  (六)福建省互联网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不超过50%,其余向社会募资,主要投资福建省互联网企业,存续期7年。

  (七)福建省“6.18”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规模6亿元,其中股权基金公司出资1亿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社会募资3亿元,主要投资在福建省注册企业对接成功的6.18项目、科技成果孵化企业和产业、拟上市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存续期10年。

  三、征集遴选目标

  此次将按照《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办法》(详见附件1)公开遴选七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负责管理福建省龙头产业基金、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福建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福建省小康股权投资基金、福建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福建省互联网基金、福建省“6.18”基金。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有政策引导基金管理经验的团队优先;

  (二)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原则上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近2年有较好业绩,或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

  (四)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具备符合子基金要求的资金募集能力;

  (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五、申报要求

  股权基金公司负责此次受理申报和组织遴选,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机构管理基金情况表》(详见附件3)、《申报机构投资情况表》(详见附件4)、《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投资情况表》(详见附件5),一式拾份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6月19日17:00前送达股权基金公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寅、聂森

  联系电话:13509350135、1865919698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9层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部

  邮箱:liuyin@fjhxvc.com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办法

          2.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表

          3.申报机构管理基金情况表

          4.申报机构投资情况表

          5.申报机构管理团队投资情况表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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