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周,聚美优品(纽交所股票代码:JMEI)遭到美国部分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和集体诉讼。今天,另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Milberg LLP宣布,正在对聚美优品进行调查,同时还代表在2014年5月16日到2014年11月19日期间购买聚美优品公司美国存托凭证(ADS)的投资者在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对聚美优品发起集体诉讼。
Milberg LLP在集体诉讼中声称,在上述时段,聚美优品公司及部分公司官员违反了相关的美国联邦证券法案,向公共投资者散布了虚假和误导性的声明及信息。
Milberg LLP在起诉中特别指控称,聚美优品公司及部分高管散布了以下虚假和误导性声明,或者是未能确切披露以下信息:1、聚美优品在从第三方平台销售转向商家直销过程中未能披露营收模式调整情况;2、这种模式的变化给聚美优品此前成功的财务表现带来了巨大的风险;3、聚美优品没有像事先承诺的那样拓展第三方平台营销服务。因此,指控方认为,当这些不利的事实出现之后,聚美优品的证券价格就出现了下滑,从而进一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数据表明,2014年12月11日,聚美优品美国存托凭证每股价格跌到12.87美元的低水平,而在2014年8月18日时,一度涨到39.45美元的高位水平。
为此,Milberg LLP宣布对聚美优品展开调查,并发起了集体诉讼。与此同时,该律师事务所还号召在2014年5月16日到11月19日期间的投资者,可以在2015年2月10日之前向法院申请担任主要原告,从而可以在集体诉讼中成为有资格发起直接诉讼的一员。
上周,另外两家律师事务所RobbinsGeller Rudman & Dowd LLP(以下简称“罗宾斯律所”),以及The Rosen LawFirm(以下简称“罗森律所”)基于同样的原因也对聚美优品提起集体诉讼。其中罗宾斯律所指出,在上市申请文件中,聚美优品并未向投资人披露自己依靠“可疑”第三方商品供应商进行的网络卖场业务。
而罗森律所表示,聚美优品存在多个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以及未披露信息等违法情况。其中,聚美优品未能准确披露其商业模式的改变,即从原有的商品销售模式转型为网络卖场模式,而这种商业模式的改变,将会对聚美优品的财务业绩构成巨大风险,另外聚美优品并未按照所披露的信息扩张网络卖场业务。
在周一的美国股市常规交易中,聚美优品股价下跌0.72美元,报收于12.78美元,跌幅为5.33%。在过去的52周,聚美优品最高股价为39.45美元,*股价为12.58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