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今年内能否上市,今天将迎来关键时刻。
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今日将举行的例会再就阿里申请在港上市的争议、即创办人马云(微博)保障控制权的合伙人制度,寻求初步原则性澄清共识(Preliminary clearing)。
南华早报昨日报道,阿里巴巴或为在港上市妥协。如果当局接受阿里巴巴集团颇具争议的合伙人架构,则阿里巴巴集团将削减公司现有的合伙人数量,并限制合伙人三年内不准出售股份。
香港证监会是否接受阿里妥协后的方案还是未知,也许今天就会有答案。
双方博弈仍在继续 各自表明立场 在马云抛出“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在乎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后,香港证券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昨天发表了名为《投资者保障杂谈》的博文,一方面表明了把公众利益放在*位的立场,另一方面暗示了和阿里巴巴的谈判仍在继续。
李在博文中虚拟出传统先生、创新先生、披露先生、大基金先生、务实女士、道德先生、未来小姐、程序先生等的对话,来讨论港交所的上市规则、投资者保障、公众利益等问题。
仔细阅读全文可以发现,李小加的博文有以下关键词汇:
1、“审慎程序”和“公众咨询”。 文中“程序先生”称:这件事关系到审慎程序。香港的《上市规则》非常清晰,如果要修订条文,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如果为了迎合新来者而朝令夕改,我们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那麽甚麽是审慎程序?就是说,如果公司要求的改变‘有限、适度而且平衡’,又能根据香港现行整体上市机制的条文规定或精神合理地处理,豁免或者批准都可以斟酌。
如果要求超出了《上市规则》所许可的有限酌情范围,那就要经过适当的公众咨询之后才可以修订规则及政策,确保所作的改变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是香港的优良传统,必须坚持。
2、“集体智慧”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 李小加表示:“我们只能依靠集体的智慧自己作决定。这里最需要的,是客观看待事情,不被负面情绪牵动,不受指摘影响,也不被个别公司或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影响判断。归根究底,我们需要作出最适合香港、最有利于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
3、“平衡客观及尊重各方的讨论” 李小加博文最后称:“我无意利用我的网志去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或宣扬任何立场。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在这一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议题上进行诚恳、公开、平衡客观及尊重各方的讨论。”
上述内容或暗示,阿里巴巴的谈判仍在继续,仍留有余地。如果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上市,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且有可能对合伙人制度展开公众咨询。
李小加也指出,有关个别公司上市或政策改变的决策并不取决于他本人或香港交易所董事会,而是由上市委员会和证监会审议决定。“我只是众多声音中的小小一员。上市委员会的其他27名委员都是香港金融界的精英才俊。”
年内上市时间紧迫 如果阿里巴巴要在2013年内在香港IPO,按照上市规则,需要提前4-6个月提交A1上市文件。如果阿里巴巴9月底仍未提交上市文件,意味着今年上市无望。
此外,港交所新保荐人监管条例将于10月1日生效。按照规定,新上市公司必须在提交申请两个月前委任保荐人。这意味着,如果阿里巴巴9月份未提交上市申请,进入10月份需遵循新保荐人制度,为今年内上市增加了难度。
昨日彭博社和华尔街日报先后报道,阿里巴巴于港交所谈判破裂,将赴纽交所IPO。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并不能排除这是阿里巴巴与港交所谈判前,向港交所施压。但同时也昭示着,如果双方谈判最终破裂,纽交所将是IPO地点的另一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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