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苏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开征集合作创业投资企业评审办法》(简称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于2012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创业投资机构,截止日前共16家创业投资机构提交了申请。按申请先后,已完成对10家创业投资机构的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初审推荐以下7家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参加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①江苏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②苏州亿文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③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④苏州德晟亨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⑤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⑥南京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⑦苏州工业园区易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管理办法》、《评审办法》规定,即日起通过媒体对首批初审推荐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2周。
如对上述创业投资机构有异议或了解其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市发改委、苏州市财政局、苏州产权交易所、引导基金管理人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发创投)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市发改委联系人:洪龙华 电话:0512-68615510
苏州市财政局联系人:刘振华 电话:0512-68615939
苏州产权交易所联系人:王英聃 电话:0512-68152091
国发创投联系人:戴沁怡 电话:0512-65126381-6504
苏州市发改委 苏州市财政局
2013年5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