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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正协调运营商对微信收费 该来的还是要来了?

运营商收费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苗圩说,之前微信并不是不收费,而是只收流量费。现在“(通信运营商)说我维护这么大的一个网络,要投资还要运营,除了流量以外还应该有这些方面的收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绝不能占有垄断的这个地位,卡死像腾讯这样一个非常好的企业”。

  据广州日报报道,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出席第二届岭南论坛时透露,目前工信部正在协调运营商微信收费一事,已经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苗圩说,之前微信并不是不收费,而是只收流量费。现在“通信运营商要投资还要运营,除了流量以外还应该有这些方面的收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运营商收费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苗圩说,之前微信并不是不收费,而是只收流量费。现在“(通信运营商)说我维护这么大的一个网络,要投资还要运营,除了流量以外还应该有这些方面的收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绝不能占有垄断的这个地位,卡死像腾讯这样一个非常好的企业”。

  苗圩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协调此事,已经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他说,监管部门总体上会站在用户的角度,微信有收费的可能,但不会大幅收费。

  腾讯会不会向运营商妥协,支付这笔莫须有的费用,如果妥协了,会不会把费用转嫁到微信用户身上,如果向用户收费,什么时候收费,怎么样的收费方式。请看@青龙老贼 的分析:

  1、所谓的韩国通信委员会批准“韩国移动运营商们可以向OTT服务商收取费用,也可以不向OTT服务商开放网络”这件事。据了解,在韩国的网站根本找不到任何通信委员会发布的正式消息,韩国KCC等运营商也在公开辟谣,没有针对OTT业务出台任何针对性的政策限制,所以估计是国内某些人自己在YY了。

  2、从腾讯高层人士处了解到的情况,微信现在不会向普通用户收费,将来更加不会,其实从腾讯QQ上就可以看出,微信未来只可能是在满足大多数用户基础通讯服务上,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来收取,*不会是简单一刀切的方法。况且张小龙对公众账号运营者的建议就是希望大家用服务来吸引用户,用服务来产生价值。

  3、腾讯自始至终就没有去申请过虚拟运营商牌照(业界传播的什么腾讯没拿到牌照纯粹以讹传讹),因为马化腾的想法是跟运营商共赢,一起提供更多的增值业务给用户,而不是在基础通讯服务上分一杯羹。腾讯有很多独特的增值内容和产品服务,是可以为运营商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和ARPU。而且早在梦网时代,腾讯已经是运营商的紧密合作伙伴,那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合作的空间应该会更大。

  回过头来看看运营商们凭什么向微信用户收费,面上的理由是微信等OTT业务让通信网络不堪重负,占用了大量的信令资源,现有的收取宽带租赁费或包月流量费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业务发展了。但实际上谁都清楚,主要还是OTT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传统运营商的短彩信和语音业务,比如2012全年短信发送量下降了9%,直接影响到了运营商的既得利益。

  确实传统运营商在通讯基础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人力和时间,没有他们的建设也就没有我们今天畅通的网络服务,但同时他们也已经把这些成本叠加在的老百姓身上,记得十多年前我家老爷子买大哥大的时候是3万5一台,还要加2000块钱的选号费,最后被迫转GSM网时却只给了2000块钱话费和一部低端手机。这中间的钱呢?还不是为运营商的基础建设贡献了。

  传统运营商依靠着这些垄断资源掌握着定价话语权,躺在上面赚的盆满钵满,如果后来不是有了联通、电信加入移动运营商的竞争,估计我们现在用手机还得交入网费、月租费。即便如此,他们的思路依然没有转变,在运营商们看来路是我开的,你要在上面跑就听我的按我的要求留下买路钱,但实际上用户已经花钱买了数据套餐,服务商也花钱买了带宽租赁费,现在看到OTT产业红火,就粗暴的要求服务商就范参与分成,这实在是一种落后封闭的短视思维。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开放、合作、共赢已经是大势所趋,任何行业都不能逃避或者阻止这种变化,不仅是传统运营商,事实上很多行业都面临着既得利益的缩水。拿传统媒体来说,2012年报纸的整体广告收入下滑高达12%,同时客户越来越倾向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的广告投放,这种形势下纸媒主动积极的向全媒体化转型,同时加强多平台多渠道的开放合作,从原来单一的品牌广告展示,已经延伸到上游的品牌策划包装、内容产品运营,下游的产品销售、用户维护,还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特性加强广告效果和转化率,最终通过新的增值服务来弥补甚至提高原来单一的广告收入。

  传统运营商也是如此,如果还是着眼于传统的短彩信、语音和数据业务收入,然后简单的将损失强加到OTT服务商,进而逼迫OTT服务商转嫁到用户身上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这不是一种公平的市场竞争行为,而且最终严重损害到的是广大用户,同时也会严重影响自身品牌。

  事实上运营商们应该顺应潮流,加强与OTT服务商的合作,提供创新的个性化的服务,通过增值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将网络服务扩展到OTT服务中去,而不再只是靠做管道收费。通过将好的OTT业务推荐给用户,提供给OTT服务商支付功能参与分成,最终促使OTT业务不断健康发展,运营商不仅从中获得更多新的收入,甚至未来取代现有的一些收入模式。

  其实我们都明白,垄断霸权的路是走不远的,市场和用户掌握真正的选择权,开放共赢已经是一股洪流,挡是挡不住的,顺势而上才能掀起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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