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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南地区股权投资市场简报2012年9月刊

初创期企业的产品开发完成尚未大量商品化生产,此阶段资金主要在购置生产设备、产品的开发及行销并建立组织管理制度等,此阶段风险很高,大部分企业失败亦在此阶段,因为企业并无过去绩效记录,且资金需求亦较迫切。

  研究方法

  一 信息来源

  本报告的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截至2012年一、二、三季度季度调研及每月调研。在清科对于2012年一、二、三季度和月度中国创投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统计调研中,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是我们获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我们进行市场调研的对象是在中国拥有突出地位和活跃投融资记录的股权投资机构。2012年前9个月调研的范围覆盖了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股权投资活动的中外创业投资机构和法律及审计服务提供商,并在调研中使用了普查法和重点调查法相结合的方式。除了与研究范围相关的数据外,我们还通过市场调研获得这些投资机构对行业与市场的观点和看法。

  访谈

  我们通过面对面的形式或电话形式对某些机构和个人进行了访谈,请他们对自己机构的投资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状况发表自己的观点。

  公开资料收集

  除了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获得直接信息之外,我们也从机构网站、专业网站以及政府网站中获得二手数据或资料,在对这些数据进行真实性确认后用于我们的研究中。

  二 概念界定

  活跃投资机构:

  文中所提到的活跃投资机构定义为截止至2012年9月发生募、投、退行为的机构。

  已知投资金额:

  在我们统计的案例数量中,并不是每一起案例都披露了金额信息,因此为了突出报告的准确性,我们使用了已知投资金额概念。

  初创期:

  初创期企业的产品开发完成尚未大量商品化生产,此阶段资金主要在购置生产设备、产品的开发及行销并建立组织管理制度等,此阶段风险很高,大部分企业失败亦在此阶段,因为企业并无过去绩效记录,且资金需求亦较迫切。依产业不同,此阶段由1年至5年不等。

  扩张期:

  扩张期企业产品已被市场肯定,企业为进一步开发产品、扩充设备、量产、存货规划及强化行销力,需要更多资金。但由于企业距离其股票上市还早,若向金融机构融资,须提出保证及担保品,筹资管道仍属不易,而创投的资金恰可支应所需。此阶段投资期可长可短,大约2-3年,由于企业已有经营绩效,投资风险较平稳,因此创投参与较为踊跃。

  成熟期:

  成熟期企业营收成长,获利开始,并准备上市规划,此阶段筹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产能扩充的资金,并引进产业界较具影响力的股东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强化企业股东组成。资金运作在于改善财务结构及管理制度,为其股票上市做准备。此阶段投资风险*,相对活力亦较低。

  私募股权投资: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包括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两部分,指对所有IPO之前及之后(指PIPE投资)企业进行的股权或准股权直接投资,包括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扩张期、成熟期阶段的企业。

  其中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仅指对具有大量和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包括冠以私募股权投资的中后期。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VC”)指对处于初创期和未成熟期的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并为创业企业提供特有的资本经营等增值服务,以期分享其高成长带来的长期资本增值,其在广义私募股权投资中属于早期阶段投资。

  LP(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是绝大多数VC/PE采用的法律架构,合伙企业(PE)设定一个固定的投资期限,其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GP,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组成。PE的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由基金发起人成立,基金发起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PE的主要投资者,提供PE投资所需的大部分资金。有限合伙人承担出资义务,不承担管理责任,并对PE的债务承担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文中的LP指在中国大陆对VC/PE进行出资活动的有限合伙人。

  三 金额换算汇率

  2012年9月月度报告中,币种的汇率换算使用的为当日即时汇率。

  四 地域界定

  2012年9月月度报告中,华南地区指广东省、福建省、广西省、海南省四地。

  1. 政策法规动态

  1.1. 全国政策法规动态

  一、国家发改委印发《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

  2012年9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于正式对外发布《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描绘了未来兰州新区的发展蓝图:到2015年,新区城市框架及相关配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交通及市政设施相对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具备较强的集聚效应和要素资源吸纳能力,产业集聚发展,初步探索形成以城带乡和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模式;到2020年,基本建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产业集聚、服务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化产业新区。

  根据自然地理特点、产业发展基础及未来发展定位,兰州新区在空间上分为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生态保护与林业建设示范区和核心发展区。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生态保护与林业建设示范区,主要利用荒山丘陵、依托现有湿地和引大入秦工程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核心发展区,主要集聚产业和人口,重点布局发展石化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产业,建设集行政、商住、教育、文化和其他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意见》还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兰州新区的扶持政策。一是支持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和支持兰州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二是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兰州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对兰州新区调蓄水库、供水、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四是优先布局重大项目,对兰州老城区搬迁改造进入新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扶持,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社会资本在兰州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准,支持兰州新区产业发展。五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兰州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兰州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鼓励兰州新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各类投资融资主体。

  二、国务院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9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国内贸易发展目标。主要包括: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超过7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11%左右;国内贸易就业人数1.3亿人左右,其中城镇就业1亿人左右,年均增加500万人以上;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系主任洪涛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国内贸易仍将处于消费大发展的稳步增长期。若要实现目标,扩大消费,首先是要搞活流通。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流通研究室主任宋则表示,规划是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在执行过程中,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能不能落到实处尤为关键。

  在外需持续低迷的背景下,促消费政策年内将再发力、出实招。《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商务部、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就消费相关的若干领域密集摸底。预计年内将迎来促消费新政密集发布期,信用消费等领域或有政策鼓励。

  三、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9月17日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完善金融调控、优化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7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

  《规划》的公布,对于完善我国金融体制机制、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政策主要有五个方面特点: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向价格型调控转变;加快现代保险业发展——建立差异化竞争格局;构建现代银行业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债并重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四、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2012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系统地规范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等监管制度,确立了行业信息安全监管的体制,明确了市场主体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提出了信息安全工作的要求。《办法》重点解决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安全是行业机构的法定义务。《办法》从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络隔离、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等方面,明确了行业机构应当符合的基本信息技术要求,作为证监会做出行政许可或者评价考核机构的基本标准;同时,从持续保障信息安全的角度,明确了行业机构信息技术人员经费保障、系统升级变更、数据备份保存等信息安全日常工作的要求。

  二是对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信息安全提出特别要求。《办法》针对市场核心机构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重点强调了核心机构应当具有重要信息系统的自主开发能力,并组织市场相关主体的安全互联,开展应急演练等,同时,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建设和运营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促进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安全标准。

  三是首次强调了对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采购活动的管理。《办法》要求行业机构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法》中特别要求行业机构与证券期货交易、行情、开户、结算等软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当约定供应商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四是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职责。《办法》确立了行业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由中国证监会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及派出机构依照职责范围行使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办法》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在制定信息技术指引、管理信息技术从业人员、促进科技创新、引导供应商规范活动等方面发挥自律管理作用。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于9月27日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草拟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对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做出原则性规定,而修订中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要求设立子公司从事专户业务。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公司子公司行为,证监会起草《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将子公司定义为“由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控股50%以上,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证监会许可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规定基金公司可设立全资子公司,亦可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合作伙伴可是法人,亦可是自然人,可以是境内机构,亦可是境外机构,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

  《暂行规定》要求基金公司应当在有关报告中详细说明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在子公司兼任职务或者领薪的情况,并对外公开披露。

  六、两部委出台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暂行办法,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已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暂行办法明确,对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专项资金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支持。如,支持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专项资金,采取预拨与清算相结合的综合财政补助方式;支持再制造的专项资金,在构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的前提下,主要采取补贴的方式支持旧件回收及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及产业化发展;支持循环经济基础能力建设的专项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

  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等有主管部门将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停止资金拨付或收回已拨付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1.2. 华南地区政策法规动态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2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该方案从八个部分对工作进行了细分,包括: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专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加强综合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服务组织保障,上述八项内容共分为二十八个小项,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工作内容阐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要求各部门落实情况在2012年底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上报省政府。

  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园区协会三结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2年9月18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布《关于建立政府园区协会三结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力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行业协会(包括协会、商会、联谊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三结合”工作机制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

  《关于建立政府园区协会三结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建立“三结合”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包括: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调一致,权责明确;创新机制,注重实效。此外,《指导意见》中还就“完善合作机制”提出了五点看法,号召从五个方面拓宽合作领域,要求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并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三、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福建省2012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2年9月28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福建省财政厅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2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2012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闽财企[2012]55号)要求, 对2012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说明。

  《通知》中说明,福建省2012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分为两大类,一是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包括技术进步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增加就业岗位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共7类,二是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共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共2类。《通知》中还就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进行了明确指示。

  四、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2年9月17日,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根据福建省政府支持省内民营企业创品牌,鼓励并购国外高端品牌工作的要求,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并购国外高端品牌”是指省内重点优势产业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国外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装备生产的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品牌,该品牌(或商标)的注册年限20年(或30年)以上,并在欧美等多个发达国家和地区注册,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产品品牌排名均位居全球同行业前十名,并提出了享受扶持政策并购国外高端品牌企业应满足的相应条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并购国外高端品牌条件的省内民营企业,与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目标企业已经签署并购协议或并购合同等法律手续文件,实现国外高端品牌并购,并在省内设立该高端品牌的营销总部,统一经营和运营一年以上的,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五、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做好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2年9月14日,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提前做好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申报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各单位提前做好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申报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对核心知识产权时间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并购、重组、转业等事项应及时报告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与阐述。

  六、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2年9月19日,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12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其中规定申报单位须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并且申报单位须按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需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2. LP动态

  2012年三季度LP市场统计数据

  2012年受欧债危机继续恶化、国内经济增长低于预期等因素的影响,VC/PE市场三季度延续了上半年以来的疲弱。截至2012年三季度,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市场LP数量增至7,018 家,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LP共5,656家,可投中国资本量共计7,986.37亿美元。

  可投资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市场资本量方面,上市公司可投资本量依然稳居*,可投资本量共计2,120.32亿美元,占比为26.5%。公共养老金和主权财富基金居于其后,可投资本量分别为1,656.00亿美元以及1,541.28亿美元,占比为20.7%以及19.3%。紧随其后的是FOFs、企业年金、投资公司以及企业LP可投资本量分别为510.69亿美元、323.61亿美元、316.00亿美元以及260.04亿美元,占比分别为6.4%、4.1%、4.0%、3.3%。

  本月基金新设立情况及潜在LP投资机会

  进入2012年,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不断遇冷,行业整体呈现持续降温态势,经历了一轮市场的下滑,各机构陆续步入深度盘整期,机构募资处于2010年以来的低谷,而在退出方面,中国企业在境外退出降至冰点,并购退出则再掀新高。LP市场活跃度也较低,观望气氛浓厚。其中,2012年以来,自然人在私募股权领域的投资活跃度逐渐上升,但是人均投资量呈下降趋势,说明当前个人投资者对市场信心不足。

  2012年9月,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新设立的基金数共计8支,均为人民币基金,计划募集资金37.67亿美元,平均每支目标规模为4.71亿美元。9月新设立基金以成长基金为主,共5支,目标总规模为36.56亿美元,在9月新设立基金目标总规模占比达97%;创业基金,并购基金和房地产基金各一支,三支基金目标总规模为1.11亿美元,占9月新设立基金目标总规模的3%。

  9月份新设立的基金中,目标规模*的是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是由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农银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创盈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总规模近150亿人民币,折合约23.66亿美元,这一基金也拉高了本月的新设立基金平均规模。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专注于旅游文化领域,拟投资于具有*质山、海、雪景观资源的度假酒店、主题文化公园、商业配套等项目,目前已在全国8个城市储备了10个投资项目,预计未来5年可形成千亿的投资规模。

  本月LP业界动态

  1. 文化产业基金集中设立  投融资规模或将上扬

  在9月披露的基金中,有3支是文化产业基金,分别是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西部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和西安曲江影视投资基金。三支基金目标总规模达202.0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中诚腾龙和西部文化产业基金国有背景清晰。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农银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资金雄厚的国有投资机构共同注资,西部文化旅游产业基金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倾力相助。大型国有投资机构如此密集的投资文化产业,必然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2010年伊始,一系列针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积极政策相继出台,从《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十一项保障措施,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好的信贷服务,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机制和体系,再到《2011年“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这些政策旨在大力扶持文化产业战略投资、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鼓励以央企文化企业作为兼并主体进行行业内兼并重组,这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升温。资本敏锐的触角,又开始伸向文化创意产业,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投资的专项基金陆续浮出水面,文化产业投融资形势开始反弹,投融资规模纷纷迅速上涨,至2011年更是发展到一个高潮。

  2. 公募基金获准进军PE领域 证监会启动备案模式

  9月26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第九条明确指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可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同时,《办法》规定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这意味着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将从二级市场向股权投资领域延伸,公募基金也可组建相应的管理团队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修改后的《办法》一经推出,在业界引起不小震动。公募基金首次获准进入股权、债券等另类资产投资领域,并在募资规模、募资流程、监管备案方面实现了一定突破,为私募股权募资市场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本月披露华南地区LP出资情况

  本月LP市场共披露了5家华南地区LP的出资情况 ,总计出资额为1.47亿元人民币。其中,所披露的5家LP全部为广东LP,显示出了广东地区LP在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活跃度。华南地区的LP出资情况如下表。

  表2.1 2012年9月华南地区LP出资情况

  3. 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动态

  3.1. 募资动态

  2012年9月,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新募集基金共计25支,新增可投资本量18.07亿美元,其中22支为人民币基金,募资金额为10.19亿美元,占9月募资总额的56.4%;2支为美元基金,募集金额为5.95亿美元,占9月募资总额的32.9%;1支欧元基金,募集规模为1.94亿美元,占9月募资总额的10.7%。9月新募集基金在数量上,较8月的11支基金相比两倍有余,上涨幅度明显,但基金募资总规模反而有所下降,环比下降比例达到23.8%,单支基金平均募资0.72亿美元,环比下降66.5%。本月新募集基金在数量和募资规模的变化上,呈现出明显的背离,这主要由于单支基金募资规模小,导致新募集基金总体规模偏小,这反映出当前LP谨慎的投资心理以及基金募集形势持续低迷的现状。

  表3.1.1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已知新募集资金情况

  2012年9月份,华南地区共有6支新募集基金,募集金额为3.98亿美元,平均每支基金募集6629万美元。6支新募基金全部为创业基金。从币种方面看,本月新募集的6支基金全部为人民币基金。从资本类型方面看,本月新募集的6支基金全部为本土基金。从地域方面看,6支新募集基金的管理公司全部为广东省深圳市的机构,其中有4支基金是由深圳创新投募集完成。但是6支基金分别注册在不同的地域,分散在华东、华北和中西地区。上述数据说明,在整体市场较为低迷的情况下,深圳市的投资机构仍然表现出了一定的活跃度,尤其是深圳创新投这样的知名机构,表现出了较高的稳定性。

  表3.1.2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募集情况列表

  3.2. 投资动态

  2012年9月,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31起,披露金额案例数28起,涉及金额40.83亿美元,平均投资金额1.46亿美元。9月份的投资金额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国开金融、中信资本、中投等多家大型机构联合投资阿里巴巴公司的巨额投资,总投资额高达39.00亿美元,此笔资金主要用于阿里巴巴向雅虎回购股份。这一起大宗交易的存在,使9月份的VC/PE市场投资额出现飙升,也使互联网行业成为本月投资金额最高的行业。除了此起交易之外,本月发生的投资案例的投资规模普遍较小。

  2012年9月,华南地区共发生11起投资案例,全部披露了投资金额,涉及金额仅为8975万美元,其中7起投资案例的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这说明在经济下行风险未消除的当下,投资规模有向小型化发展的趋势,这也反应了投资人险中求稳的心态。

  表3.2.1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情况列表

  投资阶段方面,本月发生的11起投资案例中,扩张期投资最多,共有9起,投资金额8516万美元,平均每起投资获得946万美元;初创期共有2起,投资金额为459万美元,平均每起投资仅获得230万美元。

  表3.2.1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阶段分布

  投资行业方面,本月共涉及10个投资行业,其中仅有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本月有2起投资案例发生,投资金额1093万美元,电信及增值业务、电子及光电设备等8个行业分别有1起案例发生。

  表3.2.2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行业分布

  投资地域方面,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本月共在8个省市发生投资案例,其中北京市的案例数量最为集中,共有3起,投资金额为2629万美元,广东省有2起,投资金额为3527万美元。广东省的投资额和单笔投资额均位居各地区之首,平均投资额达到1763万美元,超过本月华南地区的平均投资额。四川、湖北等6地各有1起投资案例发生。

  表3.2.3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地域分布

  3.3. 退出动态

  2012年9月,中外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发生退出事件29笔,平均账面回报倍数为4.64。华南地区共有6笔退出事件发生,在全国占比为20.7%。

  在退出方式方面,6笔退出事件全部为IPO退出,并且全部是通过深圳中小企业板退出。其中,账面投资回报最高的为广州弘德隆盛投资的广州隆盛一期基金、金立创投退出百洋股份,两者的回报均达到10.80倍,达晨创投旗下的达晨创富退出煌上煌则获得了5.80倍的账面退出回报。9月份,华南地区的平均账面退出回报倍数为6.57倍,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

  表3.3.1 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机构退出情况列表

 

  4. 华南地区企业融资动态

  2012年9月,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31起,披露金额案例数28起,涉及金额40.83亿美元,平均投资金额1.46亿美元。其中,华南地区共有5家企业接受了股权投资机构融资,在全国的占比为16.1%。5家企业均披露了融资金额,共计5064万美元,平均每家企业接受融资1012.8万美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接受融资的5家企业中,共有2家属于电信及增值业务行业,1家属于电子及光电设备行业,1家属于连锁及零售行业,1家属于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获得投资的5家企业全部位于广东省,其中3家企业位于深圳市,其余两家分别位于广州市和东莞市,说明广东省是华南地区最受股权投资机构青睐的重点投资地域。

  2012年9月27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完成了对深圳市中科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他投资机构未披露。深圳市中科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于2011年,注册资本300余万元,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磡王京坑工业区,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一体化诊疗仪内窥镜系列。

  2012年9月25日,深圳市德力普光电有限公司获得了来自美国某投资公司300.00万美元的投资,投资机构未披露,此笔投资是A轮投资。

  2012年9月19日,东莞13520鲜花店连锁企业获得了来自北京的投资机构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获得了18.0%的股权,投资机构名称未披露。

  2012年9月3日,由7天连锁酒店原CEO郑南雁创办的广州初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得了1,000.00万美元投资。广州初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专注于移动互联网,致力实现生活服务移动化,目标是打造*个实现O2O手机应用服务的高科技公司。

  2012年9月27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深圳市中兴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期投资。深圳中兴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

  表4.1 2012年9月华南地区企业融资情况列表

 

附件下载:2012年9月华南地区股权投资市场简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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