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消息,纳斯达克OMX集团向企业传递一个信息,主要与Facebook IPO亏损诉讼有关,纳斯达克告诉企业们:想赢官司不容易。
纳斯达克认为自己受到合同和异常法律地位保护,这主要是基于它的双重角色,即同时是监管机构又是让钱进入市场的企业。交易所官员最近向分析师透露,在交易错误诉讼上纳斯达克从未败过。
纳斯达克OMX集团首席履行官罗伯特格雷费尔德(Robert Greifeld)说:“你看看人们签署的成员协议,它相当清楚地写着成员有义务接受和解政策。”
法律专家承认,交易所有很强的后盾,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一点失败的可能。
5月18日Facebook IPO时,银行和券商估计损失数千万美元。由于技术故障,Facebook IPO推迟,数小时内成上千万股票无法确认。上周,纳斯达克用4000万美元补偿交易损失,但一些经纪人称不够。
由独立投资者组成的两个集团起诉纳斯达克,寻求Facebook交易损失的赔偿,它们认为交易所的技术缺陷是可以预见的,纳斯达克在可预见的大型IPO上大意。
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柯非(John Coffee)说:“大家谈论的是一种公共实施的本质性失败,这相当于说电话掉线,你无法呼叫救护车,因此便起诉手机商。”
诉讼的关键在于纳斯达克是否在Facebook IPO时大意。在美国,交易所是自我监管组织,有权监督交易、停止股票交易、执行规定。
证券专业律师Howard Schiffman说:“在执行政府功能时交易所有有限的豁免权,不过如果它作为企业功能运行,就必须接受诉讼。在本案中,原告可能会宣称纳斯达克在执行交易时是一家追求利润的企业,而被告则会说这是监管职责的一部分。”
交易公司还可能会辩护称,纳斯达克官员故意忽略技术造成的经纪人混乱,因为在Facebook股票开盘后,当公司无法确定交易变得极明显时,纳斯达克仍没有停止股票交易。
Schiffman说,零售投资者起诉纳斯达克面临更大的阻碍,因为他们需要证明由于券商无法从交易所获得确认信息,纳斯达克应该能预见到它会损害个体投资者经济利益。
之前曾有先例。2005年时,DL资本集团起诉纳斯达克,因为交易所取消一些Corinthian Colleges公司的股票交易,主要是技术问题导致股票价格下跌,从而使DL亏损。当时,纳斯达克决定停止交易,重启并取消一些交易,这些是监管职位的义务所在,可受法律豁免。
2007年,Opulent Fund LP起诉纳斯达克,因为纳斯达克100指数计算出现错误,这使得与指数相关的一些交易期权亏损。法律最终判纳斯达克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