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金融和社会风险,2011年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将全国范围内以各种名目设立的交易所推到了被清理整顿的风口浪尖。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中都提出要“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因此,多借鉴国际经验,对现有市场结构进行整合、创新,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健康稳健发展的场外交易市场结构。产权交易所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梳理和完善是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之一。
值此之际,清科研究中心推出了《2012年全国产权交易所发展研究专题报告》,对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提供了大量丰富翔实的内容,从产权交易所的产生背景、发展趋势、监管政策等各角度全面解析了我国产权交易所的发展现状,揭示了其潜在的风险点,并就其未来的发展路径进行了探索。
首先,确定交易所的定位。目前,中国的各类交易根据标的物不同分为几类,既有以企业实物产权和股权交易为主的传统产权交易所,便于未上市企业进行融资;也有各种新涌现的交易所,采取类似商品期货的形式交易,更加偏向二级市场投资,不乏借机炒作的情况发生。各交易所各自为政,未能形成统一的、相互联系的稳定场外交易市场,在整个资本市场中的定位较为混乱,需要从整体上理清其主体定位。
其次,理顺未来发展思路。以文化交易所为例。作为此次厉令整顿的核心所在,文交所需要重新考虑其未来发展方向。从某种角度上讲,大部分文交所由于太过追求艺术品份额化吸引的投资人以及申购资金,以致迷失了文交所应有的定位和使命。《决定》明确指出,此次清理的界限是“不能做涉及证券、期货属性的交易”,这意味着文交所并不需要全盘否定、一竿子打死,而且需要重新洗牌,重新定义,对其业务模式进行探索和转型。2011年12月,文化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1]55号),表示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但同时提出,经批准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可探索采取非公开发行或其他方式进行艺术品交易,但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从这个角度看来,文交所如果能够重新定位,修改交易规则,树立交易规范,仍有希望继续推进艺术品权益份额方面的探索。
最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约束和监管。由于部分交易所采取的交易方式类似于证券期货市场,却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引起市场隐忧、监管介入可谓顺理成章。在确定了未来发展思路之后,监管部门需要完善与交易所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信息披露、私募发行、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使产权交易所的运作有法可依。具体的上市条件、交易规则、定价机制等制度可由单独的产权交易所进行制订,但是需要递交统一的监管部门审批,以确保交易规则求大同、存小异,既有统一法律框架规则进行界定,又可以使各产权交易所设有富含自身特色的条款以满足比较优势竞争。
清科研究中心认为,尽管产权交易所属于场外交易市场,并不需要如上海、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一样出台严格的运作规范和信息披露制度,但是,一些围绕产权交易所根本框架所需要的基础规范和操作准则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正是产权交易所因其场外市场特性,监管难免无法与公开市场的严谨程度相媲美,因此其所蕴含的风险也将超过公开市场,交易所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以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较大的个人为主。
总而言之,随着产权交易所发展主线的理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监管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我国产权交易所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会,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予以协调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