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建筑资产顾问公司克力思(EC Harris)的研究发现,由于中国对能源的需求殷切,加上政府积极拨款支持能源项目的发展,令中国成为全球能源投资资金的重要市场之一。
在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方面,中国在十大排名中位列第四,仅次于美国、法国及德国,而在核能方面则居于第六位。该项研究以多个主要因素作比较准则,包括政府政策、营商环境,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外国直接投资和用电量的增长预期。
注:排名以100分计算。
排名以能源政策、营商环境,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外国直接投资和用电量的增长预期等因素为基础。
营造一个能够吸引外国投资者投资的能源市场,当地政府必须鼓励社会使用多元化能源。这项研究显示大部分国家通过政策、财政及基建,促进整体能源市场的投资、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者,估计在2007年至2010年间,中国已投入1200亿至1600亿美元资金。内地的风力发电装机容量亦大幅增长,特别是在华北地区。自2005年起,该区的装机容量已增长40倍。风力发电占华北地区总发电量的20%,比率与挪威及丹麦看齐。此外,预计乡郊地区的太阳能发电量将每年增长20%至25%。
核能发电方面,中国现在设有11个核反应堆,并计划在2050年把产能增加十倍。目前,内地正在建设或筹建57家核电厂,同时考虑增建76家。外国企业只可通过与国内公司组成合资公司,投资中国的核能及化石燃料市场。他们的合作形式是提供技术转移和设计顾问,而中国企业则拥有设施的持有权、负责项目管理及为主要承包商。
克力思能源部主管Paul Stapleton指出,虽然预期中国在能源投资方面将获得可观增长,但其排名只是全球第四,这现象正好反映內地政府没有迅速立法及提供財政,以鼓励外国投资。他说:“中国对能源的广大需求,为各种能源提供了广大的发展机会,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原因。不过,在可再生能源市场外,中国的营商环境有一定的风险,法例的实施有加强的空间,而且才挣诱因不多,投资者须加以注意。”
克力思客戶解決方案主管Jonathan Berney补充道:外国投资者对投资于中国能源市场的需求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我们的经验显示,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合适的伙伴合作,从而汲取他们的经验,减低进入中国市场的风险。
投资界就此采访了克力思能源部主管Paul Stapleton,以下为采访实录:
投资界:能否谈一下这一次研究的背景?
Paul Stapleton:EC Harris公司在欧洲与很多退休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都有很深入的关系,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这一次研究是因为看到了全球的能源安全问题,各国都有巨大的能源需求,而且这种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这次研究选择了10个国家,了解这10个国家怎样在吸引资金及技术方面相互竞争,考察了吸引外国投资的多个重要决定因素,例如政府政策和诱因、营商环境,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外国直接投资和用电量的增长预测,以评定其化石燃料、核能及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投资机会。中国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市场,为西方投资者提供了很多商机,这也是这次研究特别关注中国的原因。
这个排行每半年调整一次,目前我们也在等待中国“一二五”计划、英国预算案的出台,了解各国在能源政策领域是否有新的动向。
投资界:在这项研究列出的多个主要因素中,哪几个是中国比较领先的?哪些是中国相对落后的?
Paul Stapleton:整体来讲,中国有一个很大的优势是市场规模,市场庞大、充分,因此成为非常吸引外国投资者的一个国家。而且中国政府本身资金充沛,有足够的资金去投资能源设施。还有政府致力于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等的发展,在这方面有很多承诺。
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一是政策方面需要比较稳定、明确,政府降低碳排放的目标应该尽量明确,应该在全球降低碳排放的协议中有一定的承诺,致力于达到全球降低碳排放的目标。第二是在监管方面,需要给予投资者以信心,外国投资者若在中国投资项目,除了监管政策应该比较清晰以外,在合作方面也不要有太多限制。在法律方面,很多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伙伴一起合作投资项目,在投资中,希望能有严格的法律可以保护知识产权。
投资界:此次研究中,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中国的发展情况如何?
Paul Stapleton:可再生能源分为三大领域——风能、太阳能、废能。风能在欧洲和中国的市场都很大。太阳能又分为太阳热能(CSP)和光伏发电(PV)。相对于欧美而言,中国的起步晚但发展快。在风力和太阳能方面的投资,中国政府可以参考欧美政府的一些作法。欧美政府为了吸引这些领域的投资,加快发展速度,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补贴,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发电给予更高的价格。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中国通过吸引外国投资,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也将更进一步掌握相关技术。这将有利于中国参与全球竞争,尤其是风力和太阳能方面的技术可在广泛应用在不同地域中,这对建立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全球领导地位有很大帮助。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外国投资者通常对从零开始建设一个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兴趣比较少,因为相对而言其风险比较高,但对收购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的兴趣相对比较大。比如在中国,投资者对从头建设一个风力项目没有太大意向,而是倾向于购买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
投资界:这意味着在这个领域中,并购会是主要的方式么?
Paul Stapleton:与当地合作伙伴一起购买、并购设备的持有方或者把项目完全买下来自己投资营运这几种方式都有。但是在规模方面,一定是对比较大的项目有兴趣,因为基金在尽职调查方面要投入人力和时间,如果项目比较大,相对而言效益会高一些。
投资界: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比较倾向多大规模的项目?
Paul Stapleton:根据欧洲的经验,如果是一个风力投资的项目,比较多的投资者会关注5亿美元以上大规模项目。
投资界:这种规模的投资在中国多么?在中国进行这种规模的投资主要的障碍在哪方面?
Paul Stapleton:在中国5亿美元规模项目的投资机会还是有很多的。主要障碍就是政策稳定性、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的问题。审批困难及流程耗费时间过多,是中国的一个较大的挑战。但是在欧洲,如果涉及到一些较大规模的项目,中央政府会将审批权从地方收到中央,这就简化了流程,在中国,中央政府在审批大型项目中可以担当起更重要的角色,这就可以省掉一些由地区政府进行审批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