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期盼已久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终于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正式明确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为其发展做出了的规划,对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具有纲领性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时期,因此,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提升我国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资金投入力度 鼓励VC/PE注资
就目前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而言,资金注入的亟需加强是主要瓶颈之一。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将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这对于我国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VC/PE行业无疑是重大利好。
创投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较多都活跃在产业前沿,热衷于投资高成长的新兴产业领域,而随着国家对新兴产业战略定位的确立,VC/PE投资机构在该领域的投资也水涨船高。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创投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医药/保健品、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案例数量达509个,投资金额33.45亿美元。而从各季节的投资进度来看,创投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正在加速,尤其是三季度温总理召开三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座谈会后,第四季度发生了105起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涉及金额6.99亿美元,较上一季度增速分别达到25.0%和85.6%;2010年上半年,共有202起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涉及金额14.65亿美元,分别达到去年全年的78.0%和65.8%。(见图1)
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此次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提出将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曾在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我国将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与以往不同的是,政府将更加积极有效地鼓励“好的外资”到中国来,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等。
从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来看,由于投资偏好不同以及退出机制影响,中外投资机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布局特征有所不同。2009年,本土VC/PE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投资数量及金额均超过外资,其中本土VC/PE投资案例达185个,占总体比重的60.3%;投资金额9.63亿美元,占总体比重的51.3%。外资创投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案例114个,占总体比重的37.1%;投资金额8.88亿美元,占总体比重的47.3%。而进入2010年,随着国家鼓励外资态度的明确,本土VC/PE在投资案例数上略多于外资,但从投资金额来看,外资VC/PE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快速扩大,8.49亿美元的资本投入量几乎达到本土VC/PE的两倍。(见图2和图3)
产业规划细则加紧制定
在我国,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基调已经明确,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可能出现许多问题。一些地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于拉动投资和短期见效增加GDP,容易造成新一轮技术引进、雷同式布局和低水平竞争,匆忙起步甚至充当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中低端加工或组装角色,这样的产业即便做大了仍然缺乏竞争力,甚至带来产业安全隐患。
由于问题的存在,强化并规范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就尤为重要。国务院也强调国家层面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出台具体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在明确总体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对每个产业制定详细的技术方向及规划,明确投入,并对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等进行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