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本来没有做解读分析的计划,该说的观点在我之前的文章几乎都说过,这篇东西也没有更多的新意。但今天实在接了太多的电话,晚上也是和券商和一帮基金经理聊这个事情。想想不如写个东西出来,对新闻通稿透露的信息做一些粗浅的解读与分析,谨供业界交流与探讨。
三网融合的目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会议指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对于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确定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促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
【解读】这段说明了三网融合的目的是要“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这正是中广互联昨天文章中引用歌华有线罗小布所说的“三网融合的决定权在国家和公民”.
对此,北京大学教授、NGB总体专家委员会委员李洪滨在上个月中广互联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广电行业发展趋势年会上的观点值得思考,他指出NGB必须关注新增的效益,而不仅仅是广电抢电信的宽带接入,电信通过IPTV抢广电的广告费,老百姓还是消费那么多钱,“对国家来讲无非就是从这个兜里放到那个兜里,他不在乎。”本次会议提出的也是要“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们相信在加强竞争之后,市场的力量会促进业务的创新。当年中国电信没有移动通信业务,技术上落后的小灵通不是也一度拱出了一个不小的市场?在2003年5月,甚至有过亿的用户。
三网融合的两个阶段
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解读】这段说明三网融合分为试点和推广普及两个阶段。试点阶段为三年,这可以理解为缓冲期,对于非试点的地区也可理解为对广电的“保护期”,毕竟广电与电信不在一个重量级上。先试点再推广,中国很多政策的实施都是按照这个流程来走的,既在试点同步推进了对称开放,同时又给非试点地区提供了三年的准备时间,而且又没有直接提及“保护期”的字样,国务院给电信、广电两兄弟端的这碗水很有学问。当然,对于非试点地区,也没有提出广电先行的非对称开放政策。
试点要试出什么结果来?答案是“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即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后面第二阶段的目标,除去长长的定语之后,核心是“体制机制”、“新型监管体系。”政策体系、体制机制、新型监管体系,这样的词汇说小则小,说大则大,大会大到行业主管部门及职责的调整或整合。关于这一点,昨天中广互联的文章已有表述。
试点如何选择?这个学问很大,变数很多。广电和电信会分别提供一个名单,这个名单多半是自己具备优势的地区,以体现自己在三网融合方面具备更强的主导性。比如广电可能会选择深圳、杭州,电信可能会选择IPTV发展得较好的上海、南京、河南,这里也只是笔者的臆测。从国务院的层面来看,可能希望试点的选择更具代表性,比如东西中部、城市、乡镇与农村等等。另外,试点的做法可能有三种,一种是广电和电信双向进入,一种是广电进入电信,一种是电信进入广电。但要求是“双向进入试点”,因此更可能只是*种,这样的话双方在试点的最终确定方面将有新一轮的PK.
要深刻认识文中提及的“适度竞争”,笔者一直认为所谓“融合”,实质上就是“竞争”,而且是你死我活的竞争,“融合”这个词汇只不过显得更加和谐罢了。国外不说“三网融合”,说的是Triple Play(三网业务),甚至加上移动成为Quadruple Play(四网业务),总之大家都成为全业务运营商,都可以做VIP业务(即Video、Internet、Phone)。你说不是竞争是什么?看当年从联通、网通,到电信南北拆分及前年的电信再次重组,目的都是围绕“竞争”二字,如果再加两个字的话,就是“公平竞争”.竞争能够给企业带来活力,提升服务水平、降低资费,同时还能拉升GDP。
三网融合的五项重点工作
会议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
(一)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解读】五项重点工作之首,透露了很多信息。
什么是“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指的应该是有线网络双向改造程度较高的地区,因为对电信做“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来说,基本上大部分地区都具备条件。
再下面的一段话透露了广电、电信各自在试点能够拿到的条件,广电的“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可以解读为广电可以做互联网接入、IDC业务、网元出租业务,“部分基础电信业务”很可能是VoIP,其中广电能否拿到独立的国际互联网出口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据说其中包含这个条件,希望是真的。
对于文中所说的“增值电信业务”、“部分基础电信业务”,其中的学问非常大,同样的文字,拿到的实际资质牌照也会有天壤之别。以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相关文字列在下面,大家不妨自己分析一下。
举例来说,如果仅仅拿到增值电信业务的第七项“互联网接入服务”,而不给你基础电信业务的第四项“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那意味着什么?我们只能感叹中国的文字高妙。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一、基础电信业务(一)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二)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三)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四)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五)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六)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七)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八)无线寻呼业务;(九)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第(八)、(九)项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二、增值电信业务(一)电子邮件;(二)语音信箱;(三)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四)电子数据交换;(五)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六)增值传真;(七)互联网接入服务;(八)互联网信息服务;(九)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的开放没什么稀奇,现在很多优秀的电影、电视剧都出自民营公司之手;“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包含两个含义,一是跨区域的节目传输业务,比如把北京制作的每日财经节目传送到上海,这点没多大意思,中国有线、各省的有线电视干线网以及卫星都可以做这个事情,第二层含义指的应该是IPTV.
要注意到整个稿子里面没有一处提及“IPTV”的字样,在IPTV中,电信做的是节目的“传输”,并没有“播控”之类的字样,这意味着内容的监管依然在广电,电信不可能借此机会成为电视台或者网络电视台。跟目前局面不同的是,试点地区的广电不能再以地方政策阻止IPTV的进入。
“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的合作,缺失固网的中国移动将是合作的主力军,联通、电信则分别在自身薄弱的南方、北方有较强的合作诉求。合作包括业务的合作,甚至投资。
(二)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培育市场主体。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
【解读】广电要做的是数字化、双向化、网络整合。“培育市场主体”,这句话背后的深义,应该是组建具备竞争主体资格的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培育”二字意味着有一定的支持、需要一定的时间。
电信要做的主要是光纤到户,目前的有线网络在双向化之后将拥有带宽方面的*优势,但电信一旦完成规模性的光纤到户,辅以IPTV、网络视频技术的发展,真正全业务激烈竞争的时代就到来了。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这段说的是尽量避免重复建设,但“统筹规划”这个事情谁来做是个问题。
(三)加快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创新产业形态,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
【解读】产业发展方面,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排在首位略有意外,因为三网融合在广电主要还是由有线电视来承担,当然,CMMB也纳入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的体系之中,“三屏融合”、无缝切换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产业形态”.此外,这也体现了国家对CMMB作为“文化产业”的充分重视。再者,CMMB与TD的嫁接捆绑合作,与三网融合也有一些关联。我们更希望借此机会能够打破TD的排他性,让GSM手机甚至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合作能够全面铺开。当然或许这只是希望而已。
“手机电视”,包括与TD捆绑的CMMB手机电视,也包括通过3G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要注意两个词汇之间没有顿号,指的是通过数字电视机顶盒能够实现电视上网的功能。这里没有提及前一段炒作得很热闹的互联网电视,笔者看来目前的所谓互联网电视之争,更多还是代表一些电视机企业在说话,而没有考虑到国家对于电视与互联网对接的可管可控性要求。但是不管怎样,笔者认为电视与互联网的对接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促进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这句应该留意的是几个产业的排序。“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国家标准体系包括什么内容?这个问题尚难回答,或许是NGN、NGI、NGB这三个N氏兄弟标准的完善,以及它们之间互联互通的一些接口标准。
(四)强化网络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健全管理体系,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网络管理、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近期对于视频网站、黄色网站的监管也是这个目的。广电在这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
(五)加强政策扶持。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深入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进三网融合工作顺利进行。
【解读】这段文字中涉及的给予支持、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东西很宽泛,实际的操作尚需更具体的文字界定。金融、财政、税收的支持以及政府采购,都是涉及到钱方面的支持,金融方面的支持包括融资政策、IPO上市等等。“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没太看懂,政府采购用的是国家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借款,而三网融合很大程度上是企业行为,尤其是政府采购的还包括“业务”.这点尚需高人指点,文件中列入这条肯定有其深意。
趋势分析1、整个方案短期来看对广电更加有利,长远来看则将形成充分的竞争。三网融合的目的是通过竞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对广电的阶段性倾斜政策再正常不过,否则广电根本没有参与竞争的能力。
2、三年的试点时间就是过渡期,而且对于非试点地区没有单向、非对称进入的政策。把该给的都给你,但留给你的时间并不多。对于目前的广电而言,外因可能比内因更起作用。
3、广电将加快双向改造、网络整合,电信将加快光纤到户的进程。中国的宽带化进程将全面提速,对相关设备厂商无疑利好。
4、广电的各省整合、跨区域整合,乃至国家注资扶持组建一个全国性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靠目前已有的政策似乎还不够充分,尚需政策影响“被整合”省份大领导的理念及决策,并放开融资政策,通过资本的杠杆撬动。
5、资本对于有线网络的关注将大大提高,投资就要投给需要钱、又有增长空间和可能的对象。甚至电信对于广电的投资都不排除。
6、宽带接入市场将是广电与电信的直接战场,广电有可能通过互动电视、高清电视及VoIP捆绑宽带接入进行营销,避免单一业务及营销方面的短板。当然,即便广电拿到了国际互联网出口,但由于网内的内容不多,网间结算大量的端口流量费依然不可避免,初期的利润率不会太高。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广电内网IDC的建立并形成规模,同时,通过网络整合扩张用户规模,打破用户与IDC内容的鸡和蛋怪圈。
7、广电的同轴电缆带宽、高清电视是*的优势,内容已经社会化很难说是广电的优势了,而随着电信光纤到户的铺开,最终比拼的就是运营能力了。
8、技术趋势方面,个人认为DVB与IP将进一步融合。DVB提供广播,IP提供单播或者局部多播;广播主要满足共性需求,IP主要满足个性需求。中国工程院李幼平院士提出了“库联网”、“广播互动”的概念,即通过广播将大数据量的文件推送的离用户很近的数据库中,所谓“播存”,用户就可以与近处的数据库进行无障碍的互动。对于终端而言,可以通过DVB与IP分别解决共性业务与增值业务多样性、向后兼容性问题,那么机卡分离后的电视一体机也就可以无所不能了。或许,电视机终端紧密地纳入三网融合框架中之后,整个产业将被激活起来。对于这一点,李红滨教授持有类似观点。
9、文中两处提及农村,农村的信息化、缩小城乡差距,这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方向。未来的战场,农村不可忽视,其需求比业已多元化的城市更加刚性。
21274起
融资事件
4358.12亿元
融资总金额
11620家
企业
3214家
涉及机构
509起
上市事件
6.26万亿元
A股总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