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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管理机构:N/A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币种人民币
  • 类型政府引导基金
  • 背景非国有背景
  • 地区安徽省
  • 官网暂无
  • 投资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
  • 投资阶段早期基金、创业基金、成长基金
引导基金分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其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即:参股创业投资机构)主要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的投资机构(即:参股投资机构)主要投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向的行业和企业。
GP筛选条件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2)业绩:有至少3个对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子基金条件:
参股创业投资机构资金规模*为1亿元
地域要求:
参股创业投资机构及其管理机构须注册在合肥市
出资规模:
引导基金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25%,引导基金与支持对象的资金同比例到位,且不能成为*大股东
投资限制:
投资于在合肥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的金额不得低于全部投资额的50%,其中,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1)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有明确的投资领域;
(2)业绩:有至少3个成功投资案例
注册要求:
参股投资机构及其管理机构须注册在合肥市
投资策略:
参股投资基金投资于合肥区域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规模的2倍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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