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管理团队至少具有3名从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具有在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方面的管理能力和业绩;
在国际化运作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并具有整合相关资源的能力
子基金规模:
资本总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规模:
引导资金在每家创投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创投基金资本总额的30%
投资限制:
创投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上限不超过创投基金资本总额的20%
投资策略:
创投基金对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的累计投资额应不低于引导资金对创投基金出资总额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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