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条件:
原则上母基金管理机构应有一定的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经验和成熟运作案例,受托管理的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近2年取得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回报率的盈利水平,或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
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地域要求:
子基金及管理公司原则上注册在渝北区
出资规模:
投资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类企业的子基金,政府出资额原则上20%左右;对政策目标性强、投资特色效益农业和鼓励类小微企业的子基金,政府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
投资策略:
投资于渝北区的资金总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部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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