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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20:45

工信部:准予3家机构申请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延续

据工信部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经审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准予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申请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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