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合晟债券19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5年,由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本委托财产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为:
1、债券: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依法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其中:
a)地方政府债: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且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
b)金融债:主体评级AA(含)以上且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金融债剩余到期期限或行权期限在5年(含)以下;
c)企业债、公司债: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且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
d)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主体评级在AA-(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