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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燕姿回应AI孙燕姿,音乐行业也在回应AI音乐

诚然,AI音乐在快速发展中率先暴露出种种隐忧,但技术驱动的变革往往是不可逆的,行业也在积极寻找与AI高速发展共存的方式,去创造一个更利于AIGC有序落地的环境,让AI带来的机遇落在产业发展的更多环节上。随着监管进一步落实,AI音乐的浪潮也将翻涌得更加热烈。

“冷门歌手”孙燕姿还是出面回应了这场AI界的狂欢。

事情发酵至今,B站上,AI孙燕姿最早翻唱的《发如雪》累计播放量已超过200万,同样的AI翻唱作品还在以几分钟一首的速度产生着,AI周杰伦、AI陈奕迅、AI林俊杰……也在被快速复制。

5月22日,孙燕姿发长文回应此事,她的语调平淡:“你跟一个每几分钟就推出一张新专辑的人还有什么好争的。”但又不是冷眼旁观:“讽刺的是,人类无法超越它已指日可待。”

尽管文字冷静不起波澜,但她却站在时代变革的高度上审视这场必然会到来的音乐洪流。至少从目前来看,AI在音乐产业的渗透或者说对音乐发展的影响,都已经非常深入,相关侵权问题、职业替代性问题也被反复讨论,尤其是各种“AI分身”被大批量复制之后,可能涉及的法律与道德层面的问题更引发广泛关注。

前不久的第八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上,“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下的音乐创作与版权保护”成为其中一个核心议题,环球音乐集团亚洲区公共政策高级副总裁Kwee Tiang Ang、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大中华区总裁兼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前国际唱片业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春飞,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佟雪娜,中国知名青年音乐剧导演词曲作者樊冲共同就这一问题展开深入对话。

着眼当下,或许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当狂潮来临,人类该如何参与,才能将这场颠覆性的变革引入有序和可控的环境中。

AI翻唱,如何界定侵权?

对消费市场的看客们来说,AI翻唱是一种新的娱乐形式,让孙燕姿唱《好汉歌》、让周杰伦唱《玫瑰花的葬礼》等,都是在现实世界几乎很难见到的新奇体验。甚至对一些已故歌手来说,让迈克尔·杰克逊、张国荣、邓丽君等歌手的经典音色重现,也是AI带给音乐产业的想象力之一。

此次“AI分身”大量涌现之际,大多UP主虽然也在作品发布时附上大段落的免责声明,但是,界定AI翻唱涉及侵权,是大多人的共同主张。毕竟在过去一百多年,翻唱需要原唱授权,是行业共识,而AI翻唱的本质,是让AI用一个自然人的音色演绎另一个自然人的作品,跳过授权的环节,其实是对行业既成规则的一次挑战。

站在现实层面,更倾向于此行为侵权也有例可考。在国外,AI Drake和AI The Weeknd合唱了一首《Heart On My Sleeve》,播放量超2000万次。随后,环球音乐作为该音乐人的签约唱片公司,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认为“使用我们旗下的艺术家的作品对AI生成内容进行训练,这既违反了我们的协议,也违反了版权法。”后来,音乐平台Apple Music下架了这首歌。

因此,当下争议更大的,其实是AI翻唱哪个环节涉及侵权,权利侵犯又涉及哪些方面?对此,郭春飞律师在论坛上从法律层面给出了相对清晰的界定。

她认为,AIGC创作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预训练阶段,也就是通过大量数据输入,训练AI掌握某种技能,另一个则是产出作品的阶段,目前大多可能涉及侵权的行为基本发生在预训练阶段。就此次“AI翻唱”事件来说,AI孙燕姿背后的训练人可能侵犯的权利有:周杰伦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录音制作者权,表演者权,以及孙燕姿本人的声音人格权。

郭彪代表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补充道:预训练阶段也需要提供完整的记录,以证明整个训练过程得到合法授权。而对于AI产出的作品,更倾向于不受著作权保护,除非作品中融入了大量自然人的创作内容。佟雪娜教授则提出不同意见,她认为AI作品同样需要主张权利归属,如果AI作品不受保护,“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合理的未来的商业模式,也不是音乐产业发展的方向”,只是权利归属如何界定,需要更细化的执行方式。

从这个角度来说,AI音乐目前还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如果放任AI音乐的无序产出,音乐行业必然将进入一个大范围的混乱周期,AI作品泛滥下的非理性竞争、自然人创作积极性下滑,原有的音乐商业模型被拆解……可能会成为*显现出来的问题。

监管势在必行

伴随着AI在诸多行业的渗透,AI音乐也随之进入高速发展期,尤其是ChatGPT落地之后,AIGC的发展速度之快到了让人惊讶的程度,孙燕姿在回应中直言:“这种新技术将能够大量炮制每个人所需的一切。”越来越多人开始恐慌,AIGC会走向人类不可控的局面。

就像克隆技术被明令禁止用于人类,对AIGC的监管也到了必须落到实处的时候了。

前不久,ChatGPT之父山姆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不只主动提出“对人工智能的监管必不可少”,还给出了具体的监管策略。背后的指向在于,人们需要一个支撑AI发展的有序环境。

聚焦到音乐产业上,今年1月,代表三大唱片公司利益的RIAA(美国唱片业协会)向美国政府提交了报告,游说美国政府重视AI音乐侵权的问题。随后1月至9月,RIAA出现在15份政府游说报告中,相关游说支出超500万美元,创2018年以来游说支出新高。

背后的关键在于,与作品著作权直接相关的唱片公司,对AI发展可能产生的问题保持高度敏锐。环球音乐集团的一位发言人曾告诉英国《金融时报》:“我们对我们的艺术家负有道德和商业责任,要努力防止未经授权使用他们的音乐,并阻止平台吸收侵犯艺术家和其他创作者权利的内容。我们希望我们的平台合作伙伴会希望防止他们的服务被用于伤害艺术家的方式。”

在国内,相关的监管动作推进得更快。今年4月,国家网信办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层次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特别明确了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不得侵权。这个动作,可以视为国家层面在应对AI发展及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个重要行动。

由此而言,国内外都更倾向于建立合理的监管制度,以承接AI音乐带给音乐产业的正向驱动,以及可能造成的危机。比起一刀切的恐慌,监管的正向指引更有利于AI浪潮将音乐产业带入新的发展高地。

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事实上,音乐产业并非没有遭受过危机。

1999年,主打P2P模式的音乐共享平台Napster问世,以mp3文件为载体的音乐作品在互联网疯传,实体音乐的发展随之进入冰冻期,唱片公司也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危机。如今,面对AI音乐迅速发展带来的冲击,也有人将其视为影响力不低于Napster的又一次产业危机。

不过,在应对态度上,音乐人、唱片公司甚至是整个行业,都显得更加从容。比起消极看衰产业的走向,拥抱AI成为更多人的共识。

论坛上,Kwee Tiang Ang坦言:“我觉得不可以把AI只说成是一个危机,因为它也带来很多的好处和价值,你看很多词曲作家都是用AI这种科技来创新。从公司的角度,我们也支持这种科技,不过我们的立场是说,这些AI公司要是他们使用到我们的作品,必须要先得到许可,必须要合法的使用。”

换句话说,业内其实已经清楚地认识到,AI将引领一场新的时代浪潮,且这个浪潮是不可阻挡的,如果不能乘风而上,就会被远远甩开。当下,不少公司已经开始了关于AI的布局,截至目前,使用场景覆盖到作词、作曲、语音生成、编曲混音、宣传发行等多个方面,整体还是以提升效率、辅助创作为主。

例如,AI音乐公司Endel的的内容多以专注、放松的音乐作品为主,很快得到华纳音乐、AVEX、索尼、Concord音乐、Royalty Exchange等音乐公司的投资;环球音乐、迪士尼、微软等则投资了AI驱动的音乐创作平台Soundful。

在国内,网易此前推出网易天音,并上线“网易天音”拜年小程序,用户通过输入歌词即可生成拜年歌,并用AI歌手进行演唱。同时,平台还投资了AI音乐创作辅助平台AIVA,合作对象包括NVIDIA、TED、卢森堡文化部等;字节跳动收购了AI作曲公司Jukedeck,并在旗下的音乐创作工具海绵乐队中引入AI技术……快手、酷狗音乐、科大讯飞等平台在AI音乐产品方面亦有动作。

诚然,AI音乐在快速发展中率先暴露出种种隐忧,但技术驱动的变革往往是不可逆的,行业也在积极寻找与AI高速发展共存的方式,去创造一个更利于AIGC有序落地的环境,让AI带来的机遇落在产业发展的更多环节上。随着监管进一步落实,AI音乐的浪潮也将翻涌得更加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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