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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收购频频受狙,中国境外收购路在何方?

可以预见,赴美收购或者与美国公司伙伴进行合资合作势必将面临更多潜在的威胁,CFIUS审查就像躲在暗处的一条大蛇,如果没有提防,它可能突然窜出来给你致命一击,更有可能的是被盯上后,本来一项很有前景的合作被它缠身窒息而死。

  近年来,美国对来自中国的收购越发敏感,诸多赴美收购交易频频受狙,2017年以来中国投资人因为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国家安全审查集中丧失了多起收购交易。

  国家队赴美收购受狙,赖国资背景?

  2017年2月22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财团收购美国专业半导体测试设备商Xcerra的交易,因遭受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国家安全审查的狙击应声倒下,Xcerra与中国收购方同日签署了并购终止协议,双方友好分手,所幸互不需要支付分手费。

  美国这家半导体测试设备商在公告中指出,交易双方认真研究了美国CFIUS的反馈,美国官方的反馈是收购获批“非常不可能”,双方经过进一步磋商决定不再继续努力寻求美国政府的批准,无奈地终止了这桩5.8亿美元的并购交易。

  实际上,收购交易各方在2017年4月7日就签署了并购协议,收购主体为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本资金)支持方,而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收购提供贷款融资。

  4月11日,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美国目标公司提供了上述(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股本金出资的承诺函和(由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的)贷款承诺函,还就交易变通地通过北京银行向目标公司在苏州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了保函。

  2017年8月4日,原收购主体公司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收购协议及相关融资文件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了07月17日新成立的收购主体——湖北鑫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工商信息查询可见,原收购主体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括: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股东包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海峡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藏紫光清彩投资有限公司等;
中青信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股东为紫光集团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人更是包括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

  这桩并购交易从一开始因为中国“国家队”的参与而备受关注,到2017年12月份交易双方就撤回并重新提交了向CFIUS的主动申报,以争取更多的并购审查和讨论时间。

  即便如此,这桩交易最终还是倒在了美国CFIUS的枪口下。如果大家认为这桩并购交易的失败是因为中国“国家队”的重度参与的话,那还是先看看蚂蚁金服赴美收购更不幸的遭遇。

  蚂蚁金服收购美国汇款公司MoneyGram受挫

  2018年1月2日,蚂蚁金服以每股18美元(总额约12亿美元)收购美国汇款公司MoneyGram的交易宣告告吹,原因同样是交易未能获得CFIUS的批准,蚂蚁金服因此支付了3千万美元的“分手费”。

  蚂蚁金服英国公司及其美国特殊目的实体与收购目标在2017年1月26日签署了并购协议,收购价格为13.25美元/股,蚂蚁金服香港公司还就收购提供了4500万美元的保函。

  2017年4月15日,由于Euronet 公司在前一日加入了竞购,蚂蚁金服将收购价提升到18美元/股。双方为了表示达成交易的决心,还分别大幅度提高了双方因各自原因导致交易终止应承担的分手费:收购目标公司的分手费从3000万美元提高到4100万美元,蚂蚁金服方面的分手费从6000万美元提高到8300万美元,分别等比上调了约三分之一;美国CFIUS审查风险则由蚂蚁金服一方承担,分手费更是由1750万美元大幅提升到3000万美元。

  次日,收购交易双方满意地发表了联合新闻稿,宣布交易达成了并购协议修订版的签署,以及收购目标公司董事会认定Euronet 公司在4月14日提出的有约束力的收购条件不构成原并购协议项下“更优越的收购方案”(让目标公司可以依据并购协议的豁免与新竞购方启动谈判),而签署并购协议修订符合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并提议公司股东批准蚂蚁金服的收购方案。

  结果如前文所述,交易各方被CFIUS告知交易不会得到批准,各方决定不再费力去争取(总统最终介入),尽管马云在这桩交易敲定的两个多星期之前(2017年1月9日)得到候任总统特朗普的会见,并承诺未来五年为美国创造100万个职位。

  2018年1月2日,并购交易双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宣告交易流产。

  根据终止协议,蚂蚁金服依约定向对方支付了3000万美元的分手费。

  即便以就业为名,美国总统也未必会“三思后行”

  大家都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特别强调就业,为了增加美国就业机会甚至不惜与大的跨国公司撕破脸面。所以,另外一家据称有中国背景的硅谷基金Canyon Bridge收购美国莱迪思半导体公司Lattice Semiconductor时,该目标公司向特朗普总统申诉交易如何有利于就业等美国利益,这位总统最终还是否决了收购。(极客合同注:尽管理论上CFIUS应该向美总统提出建议由总统最后做出否决并购的决定,但通常情况下收购交易各方从CFIUS获悉无法获批甚至获批胜数不大就主动撤退了,所以尽管因CFIUS流产的交易不少,有人统计该交易为过去27年里美国总统第四次亲自否决了类似交易)。

  这桩交易的并购文件由交易双方在2016年11月3日签署,从文件来看收购方是一家总部位于硅谷的基金,收购主体全都是美国公司。

  但CFIUS的审查将基金收购方的架构剖析到底,从基金的LP(有限合伙人)中揪出了一家名为Yitai Capital Limited的香港公司,而这家香港公司的股东为大陆公司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Corporation Limited(CVCF),最终这样透视到基金的中国背景,并以可能损害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不批准这项并购交易。

  到了2017年9月,目标公司表示已经收到CFIUS不批准交易的反馈,但收购双方仍然坚持不懈将案件递交到美国总统面前,尤其是目标公司的高管在各种场合呼吁总统考虑此交易对公司、股东和员工及增加就业的有利影响介入批准交易。

  最终,特朗普还是依据CFIUS的推荐签发了禁止交易的总统令。

  有媒体引用美国白宫的声明表示, CVCF是中国国有企业旗下公司,而鉴于中国政府在这桩交易中所起的作用,相关知识产权流到外国公司手中的可能性,半导体产业供应链对美国政府的重要性,加上美国政府正在使用莱迪斯半导体公司的产品,在国家安全的考量之下,禁止了这桩交易。

  收购目标公司的CEO在交易被否后这样说道:

  “与Canyon Bridge的交易符合我们股东、客户、员工和美国的*利益。我们也相信我们的CFIUS缓解(极客合同注:指缓解美国国家安全担忧)方案是有史以来针对半导体行业境外交易提出的最全面的提议方案,并且将*限度地提高美国国家安全保护水平,同时使莱迪思能够接受Canyon Bridge的投资并创造双倍的美国就业机会。虽然我们无法获批令人失望,但董事会和我想在此感谢Canyon Bridge的支持。”

  近身观察阴影里的CFIUS 

  简称CFIUS的美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是一家由美国财政部长负责的机构间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各主要执行部门和机构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核将会导致外国人控制美国行业或企业的交易,重点关注在美国构成所涉交易的外国投资是否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控制和国家安全都是广泛的解释,而且审查标准和决策过程也不是非常清晰和透明。

  CFIUS审查特别关注相关交易中的两个方面:被收购的美国公司的性质以及取得该美国企业控制权的外国人的身份。

  CFIUS审查关注美国公司的性质,而不是交易牵涉的金额,这一点可以从2016年9月TCL集团收购美国Novatel Wireless公司旗下MIFI(智能移动热点设备及移动宽带)业务的交易中可见一斑。该交易本为卖方公司不再看好并希望处置的智能移动热点设备及移动宽带业务,但该项目两次提交申请均未获得CFIUS通过,最终TCL集团在2017年6月无奈放弃收购。从交易文件中可以看出,这桩交易金额只有5000万美元而已。

  交易当事方可以而且往往自愿地做CFIUS申报,但CFIUS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主动启动审核程序,即便交易达成之后,该委员会也有权审核和禁止交易。

  实践中,事先提前申报已经成为更常见做法,否则如果被CFIUS主动审查就更麻烦了。2012年9月,奥巴马总统签发了总统令,正式禁止罗尔斯公司(Ralls Corporation)收购位于俄勒冈州美国海军设施附近的四座风电场,命令罗尔斯公司撤销其对该风电场的投资,理由是CFIUS会认为该交易会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据报道,罗尔斯公司由三一集团(中国国企背景)高管控股。风力涡轮机位于一处海军设施附近。该公司直到交易完成两个月以后,已经开工建设之时才启动CFIUS申报通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即在CFIUS主动启动审查程序要求其申报才走的申报程序。结果,罗尔斯公司被美国总统命令在90 天内放弃其对项目公司持有的任何权益并且在14天内拆除项目现场已建的所有设施,其中酸楚不难想象。

  通常,CFIUS审查程序由四个阶段组成:

  备案前阶段。交易各方会准备申报并同CFIUS进行前期沟通,CFIUS可以在这个阶段了解交易的基本情况。 
初审阶段。该阶段是为期30天,交易各方正式申报,CFIUS受理后在成员部门内部协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审核交易是否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CFIUS可能会要求交易各方签署缓解协议(mitigation agreement)或者为交易设定条件以解决潜在国家安全问题。

  深入审查。如果初步审查没有被放行,就进入为期45天的深入审查阶段。在初核阶段和深入审查阶段,交易各方一般会同CFIUS工作人员会面进行沟通,如果CFIUS决定不做深入审查或者在深入审查后确定国家安全问题已经都得到解决,则交易进入“安全港”(safe harbor)可以据此推动交割。

  总统决定。CFIUS最终可以报告美国总统针对交易做出最终否决或批准的决定,总统的决定必须在深入审查阶段结束后15天内做出。

  CFIUS将成为赴美国收购的*潜藏威胁

  尽管总统具有最终决定权,交易当事方在没有通过深入审查甚至进入深入审查阶段就会主动撤回申报停止交易,而很少会像莱迪思半导体公司交易那样走到总统决定阶段,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譬如,华信集团收购美国纽约精品投行Cowen不足20%股份的交易中,双方在2017年3月29日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等交易文件,华信集团以1亿美元认购该投行19.9%股份并提供1.75亿的债务融资。当年11月24日,因为“CFIUS审查截止期限即将届满而交易尚未获得批准,加上考虑到CFIUS审批的不确定性”,双方主动撤回了交易申请。

  此外,即便专门设计过的收购方案也可能无法绕过CFIUS的困扰,例如2016年11月8日,海航集团旗下的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全球鹰娱乐有限公司(Global Eagle Entertainment Inc.简称GEE)的投资交易,喜乐航斥资约4.16亿美元收购这家天地互联解决方案和客舱娱乐内容分发和供应商GEE34.9%的股权,若交易完成将成为后者的单一*股东。交易文件中约定,交易将分两阶段完成,喜乐航将于*阶段认购新股比例为9.9%,随后通过认购新股和受让老股增持至34.9%,双方还将成立中国合资企业,提供天地互联和客舱娱乐服务。

  2017年11月8日,就在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期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分别提交了一项名为《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2017)》(FIRRMA)的法案,寻求拓宽CFIUS审查范围(如之前不太干预的合资交易),可能会使中国投资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查。

  FIRRMA法案希望把审查从只关注并购扩大到合资企业。美国有议员声称,一些中国公司通过与美国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或获得相关技术的授权许可,从而达到避开CFIUS审查的目的。相关立法将堵上这个漏洞,它要求外资所有权超过一定门槛的合资企业自动接受检查,并对某些可能会让中国超过美国的新兴技术加强审查。

  可以预见,赴美收购或者与美国公司伙伴进行合资合作势必将面临更多潜在的威胁,CFIUS审查就像躲在暗处的一条大蛇,如果没有提防,它可能突然窜出来给你致命一击,更有可能的是被盯上后,本来一项很有前景的合作被它缠身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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