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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遭遇“十面埋伏”:散户LP临考 PE尝试自建渠道

作为2013年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规定是在1月初银监会召开的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来的。 同时也是银监会首次对银行销售PE基金采取“一刀切”的模式予以禁止。

  对于普凯投资、德同资本等曾通过与银行合作的知名私募股权基金而言,它们面临着募资的又一个考验。几天前,从银监会召开的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传来了对银行代销PE产品的新政。其中“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规定首次被银监会提出。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基本上已经在零售部门停止了对大众的PE产品销售,但是在私人银行部门层面,是否停止与PE基金的合作则是仍存争议和待进一步明确。而在此前,很多基金基本上都和银行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依靠银行渠道募集资金成为了非常主要的通道。

  无独有偶,证监会在不久前,也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落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考虑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和监管规则尚不确定,此类金融产品暂不纳入证券公司代销范围。”至于在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方面PE产品亦同样受到了“阻击”。

  多方围剿的结果,使得自去年就陷入前所未有困境的PE基金募集更是雪上加霜。

  半数LP临考

  作为2013年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规定是在1月初银监会召开的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来的。 同时也是银监会首次对银行销售PE基金采取“一刀切”的模式予以禁止。

  清科研究中心认为,作为散户LP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银监会的这项决定将会给VC/PE募资市场格局带来重大变化。对于VC/PE机构来说,由于银行是其散户LP的重要来源渠道,因此银监会的此项决定将会严重影响本来就已经处于困境的募资市场。

  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尽管LP市场机构化趋势日渐明显,但是散户LP仍然是LP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散户LP数量占LP市场总数量的五成。而大部分VC/PE基金均通过银行渠道来发掘LP资源,如德同、九鼎、赛富、普凯等都与银行渠道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一旦银行渠道关闭,那么视散户LP资金为重要资金来源的VC/PE机构将面临考验。

  事实上,这一“禁令”和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财经理推销的“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理财产品,因到期无法兑付,引发投资者不满有密切关系。

  “华夏银行事件发生后,银行对代销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多少都有点心理恐惧症,尤其是不知各地分行选择的代销产品是否经过认真审核、是否存在风险隐患。”一家大型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部高管表示。目前很多银行对私人银行部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存有不同的解读,私人银行部也可以说是为PE基金推荐高净值客户,并非直接销售PE产品,因而可获得豁免。他同时强调,但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完全禁止银行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也很不利于私银给高净值客户做资产配置。

  自2008年起,私人银行为PE基金的募资纪录,一直在不停刷新。前两年,民生银行私人银行为德同资本人民币基金募集近3亿元,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为普凯资本两只人民币基金完成12亿元募资。而报道称,2011年,中国银行)私人银行部协助九鼎投资一期PE基金募集了资金,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为赛富募集10亿元。

  对PE管理机构而言,私人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及企业客户,都是优质的LP资源。而对于银行而言,充当PE募资角色,将手中的高端客户介绍给急需募资的 PE基金,只要双方达成出资协议,他们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同时此举也能为自己高净值客户实现增值服务。

  这往往是银行私人银行部的做法,而这被私人银行部人士认为并不违背目前银监会出台的相关严禁销售PE产品的新规定。

  某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负责人称:“我觉得主要看监管下一步执行的尺度。说是推荐客户,如果中间没有产品推介,客户也不会主动去找PE公司吧。一直禁止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如果检查多执行严,还是会对市场有很大的影响。相反,如果执行不严,也可能逐渐淡化。”

  而另一股份制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人称,具体如何解读和落实还没有定。

  这意味着,目前来看,PE通过银行私人银行部的募资渠道未完全封闭。记者从多家PE机构处也了解到,目前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部的合作并未被叫停,只是双方在对风险控制流程方面把关更为严格。而有消息称,银监会方面或在近期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引,私人银行部是否能够得到豁免尚待观望。

  渠道收窄

  2012年PE基金募集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全年募资金额同比大幅下滑,而在PE募资的主要渠道中,不仅仅是银行方面受挫,在券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方面亦同样受到了“阻击”。

  去年11月底,证券公司也接到了一纸新规定。证监会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落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考虑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和监管规则尚不确定,此类金融产品暂不纳入证券公司代销范围。”正式明确有限合伙制的PE基金不能被证券公司代销。

  这被认为是对PE基金监管权属未定的后遗症,在近期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PE基金最终未能被纳入到其监管范围中,意味着监管权属仍然主要在发改委方面,这和上述证监会规定有直接的联系。

  “实际上,通过证券公司代销的PE基金规模很有限,目前本来就不是一个主流的渠道。”北京一位PE基金合伙人称。

  但这无疑确实为一个潜在的募资通道画上了暂时的休止符。而让PE基金不得不正视的另一问题是,一度承担着更重要角色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也事实上对为PE基金募资的兴趣大减,在去年,固定收益类产品成为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主推的产品类型。

  而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被纳入监管的呼声近年来与日俱增,若被纳入监管体系中,其为PE募资的能力也可能会受到进一步限制。

  目前第三方理财可以代销的产品种类加多,包括信托、阳光私募产品、公募基金、VC/PE基金等,其中仅有代售公募基金需要申请牌照,其他产品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准入资格和监管。

  事实上,为了应对各种募资渠道的不可控性,业内多家PE机构已经率先尝试自建财富管理部门,强化自己的直销渠道,以增强控制力和降低募资成本。

  种种现象无疑都显示,PE基金的各种募资渠道正在经受着“围剿”的阵痛,除了银行和证券公司受到明确的监管限制外,被认为最市场化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近两年中逐渐将PE基金抛弃。在前两年风靡一时所造巨大泡沫后,PE基金行业泡沫四起,风险也在不断累积,目前来看,各方反应则被认为有矫枉过正之嫌,阵痛中的PE亟待泡沫破灭后的正常环境。

  目前,银行、券商、第三方财富等渠道是PE基金获取个人LP的主要渠道,但除了监管限制不断严格外,个人LP投资PE基金的意愿也出现了明显的下滑。清科研究中心认为,对于个人LP来说,201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股票二级市场的持续低迷、IPO发审日趋严格,VC/PE基金往日的高回报难以再现,个人LP投资VC/PE基金的热情在逐渐减退,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波将会更加打击个人LP的投资信心。

  正是由于这样的多重因素,使得PE基金向个人募资的难度不断加大,许多基金也纷纷将目标瞄准大型机构LP,如保险公司、上市公司等机构,这是被PE基金寄予厚望的另一片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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