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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税”再遭全球挑战:欧盟启动新调查,日本立法直指降税

2024-06-27 13:40 互联网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科技巨头苹果公司近期遇到的麻烦不断。

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在官网宣布,经过初步调查,认定苹果公司的在线应用商店App Store违反了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以下简称DMA)相关规定,因为苹果公司阻止了应用程序开发人员自由地将消费者引导到其他渠道以获取优惠和内容。

这也是今年3月DMA生效后,欧盟打响的“*枪”。

按照苹果公司2023财年总营收3833亿美元计算,该公司可能将收到近400亿美元的天价罚单。由于目前仅为初步调查,苹果可以在明年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行使辩护权。

此前遭美国司法部联合多洲起诉、欧盟开出18.4亿欧元罚单,现在苹果再次被卷入垄断漩涡。而除欧美市场外,苹果也在亚洲承压,日本效仿欧盟DMA推出新法案,中国国内“苹果税”首案引发广泛关注。未来,苹果的“围墙花园”是否会松动,值得继续追踪。

欧盟打响DMA“*枪”:或将对苹果处以全球年收入10%的罚款

DMA于今年3月全面生效,旨在规范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确保数字领域的公平竞争环境。去年9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指定了6家“守门人”(gatekeeper)企业,其中就包括苹果公司。

DMA为“守门人”企业规定了一系列细化义务,包括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义务、数据信息保护义务、广告信息披露义务、举报信息处理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等。

对于苹果,DMA要求苹果在欧盟的苹果税率从30%降至17%,且iOS需在欧盟地区开放第三方支付、第三方应用商店、互联网下载应用等功能。

此前,6月24日,DMA就苹果公司的App Store 新条款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的 App Store 新条款并不符合DMA规定,新条款中的三条商业条款仍旧阻止开发者自由引导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下载APP和进行更优惠的支付。

欧盟委员会在公告中表示,苹果应用商店的条款协议不允许应用程序开发者在应用内提供具体价格信息,也不允许开发者绕过苹果应用商店并通过其他渠道直接对消费者提供价格或优惠信息。目前,苹果只允许开发者通过链接跳转将消费者重定向至第三方网页,且该过程受到苹果系统警告弹窗等方式的限制。此外,苹果还针对开发者通过苹果应用商店内链接跳转而获取新客户之后七天内购买的服务进行持续收费,欧盟委员会认定该费用已超出此类报酬应有的范围。 

此外,欧盟委员会当天还宣布将对苹果应用商店的新条款开启新一轮调查,调查重点是苹果的“核心技术费用”,即针对下载量超过100万次、绕过苹果应用商店的应用开发者,苹果将对其收取每次下载50欧分的费用。

据悉,目前欧盟已正式告知苹果公司其关于如何在App Store 上限制竞争对手的初步结论。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当天的表态也很能反映欧盟的核心诉求:“今天是有效执行DMA的重要一天。我们初步裁定,苹果并未完全允许自由竞争。竞争是确保应用开发人员减少对守门人应用商店依赖的关键,也是确保消费者了解更好选择的关键。”

欧盟委员会于今年3月对苹果展开调查,评估该公司对欧盟市场作出的调整是否符合 DMA 法规。根据DMA要求,苹果公司向开发者提供第三方应用商店,并且不收取 App Store 的费用,苹果公司于 iOS 17.4 更新中部署了相关的调整措施。

不过,本月早些时候,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苹果公司在DMA合规方面面临着“许多非常严重”的问题。苹果欧洲新规并不符合欧洲人民对该公司的期望。

“苹果税”在欧美日承压:垄断风波不断

据了解,此次欧盟委员会的裁定仅为初步调查结果,苹果可以在明年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行使辩护权。面对此次监管风波,苹果方面表示,“所有在欧盟通过App Store开展业务的开发者都有机会利用我们推出的功能,包括将应用用户引导到网页上以*竞争力的价格完成购买。正如我们一贯的做法,我们将继续倾听并与欧盟委员会沟通。”

欧盟近来对科技巨头的监管不断收紧,此前苹果就已收到巨额罚单。当地时间3月4日,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竞争专员韦斯塔格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欧盟于当天对苹果公司处以18.4亿欧元罚款,理由是苹果在流媒体音乐业务中有垄断行为。

欧盟3月的处罚决定源于瑞典音乐流媒体服务平台Spotify于2019年对苹果公司提出的投诉,该投诉涉及苹果对其应用商店征收30%佣金等内容。 

欧盟彼时表示,苹果公司阻止音乐流媒体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在其应用中向IOS用户告知其它地方提供的订阅价格或优惠,这违反了反垄断规则。苹果的行为持续了近10年,可能导致许多IOS用户为音乐流媒体服务支付了高得多的费用。 

即使在美国本土,苹果也面临着不小监管压力。当地时间3月21日,美国司法部联合 15个州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一同对苹果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垄断或试图垄断智能手机市场。司法部指控苹果在五方面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第二条:限制第三方应用发展、限制云游戏服务、排斥跨平台消息应用、限制 Apple Watch 竞品的功能以及限制第三方服务使用 NFC 功能。6月13日消息,美国内华达州、华盛顿州、印第安纳州和马萨诸塞州也加入了针对苹果的反垄断诉讼中,使总数达到 20 个(包括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目光来到亚洲,日本效仿欧盟DMA推出的新法案《智能手机特定软件竞争促进法》近日获得日本参议院通过。这项法案的意图是促进竞争并降低应用价格。据媒体报道,日本政府认为苹果和谷歌在手机应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它们向开发者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会转嫁给用户。

根据日本新法案,被列为“指定提供商”的经营者不得阻止第三方提供商提供自己的应用程序商店、不得阻止应用开发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不得歧视或不公平地对待应用程序开发者。该法案预计将于2025年底生效。 

一名不具名的法律专家表示,日本《竞争促进法》的立法进展明确表明,苹果不得不在2025年底之前将欧盟相关政策复制到日本市场,不论是欧盟还是日本的监管机构都会经过充分研究,因此在明确要求苹果开放、降税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的安全、隐私。

全球承压下,6月24日,苹果开发者官网回应了“苹果为什么没有在欧盟以外降税”,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回应称,“从我们的操作系统到App Store——我们从基础开始就内置了隐私和安全保护。我们审查应用和应用更新,以帮助确保它们对收集的数据保持透明,识别恶意软件和欺诈,并维护符合我们用户期望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外,苹果公司还表示,DMA所要求的变更引入了新风险,这对用户来说不是最安全的系统。 

一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苹果的用户安全、隐私抗辩本质上还是出于商业利益考量,在全球数字经济陷入低迷的当下,苹果公司适度的开放与“降税”,更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和开发者利益,最终实现iOS生态的共同繁荣。

中国“苹果税”首案:个人起诉科技巨头面临举证难题

据第三方数据统计机构Sensor Tower统计,“苹果税”在2023年全球大约收入223.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608亿元)。财报显示,苹果2023 财年总营收3833 亿美元。也就是说苹果税约占苹果全年营收的5%。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范围内,“苹果税”在中国收取的佣金率处于全球最高水平,即标准企业30%,中小开发者15%。国内公众苦“苹果税”久矣。

2024年5月29日,中国首例由消费者针对“苹果税”发起的反垄断诉讼一审迎来正式宣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消费者金某关于停止收取30%“苹果税”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以及停止“应用内购买”强制使用Apple Pay搭售行为的诉求。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定苹果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国内司法判例中属于首次,被业内认为具有突破性意义。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撰文分析道,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违反《反垄断法》,依法反垄断是适用反垄断法规制“苹果税”的根本遵循。 

“一个企业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反《反垄断法》,违法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且,市场支配地位是在特定的相关市场内的地位,同样是苹果公司,若其实施不同的行为,那么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市场可能不同。”陈兵表示。

纵观域外经验,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均对“苹果税”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包括立法、调查等多种方式,向苹果施加监管压力。

“解决‘苹果税’相关问题不仅只有反垄断诉讼一个路径可走。从公益的角度,若真有必要对苹果的涉案行为进行规制,也可以吸收域外经验,考虑反垄断法规制之外的方法。”陈兵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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